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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逼少女签性爱契约 因涉嫌性侵恐吓罪遭起诉

来源:台海网
2010年11月22日10:53
  台海网11月22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谢姓男子与一名少女交往2年,期间曾不慎怀孕,少女2010年提出分手,谢姓男子竟写下“性爱契约”要少女同意,才愿意分手,少女拒绝后,竟被谢姓男子强拍裸照与性侵,检方将谢姓男子依妨害性自主、恐吓与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诉。

  据查,29岁的谢姓男子在2008年间与才15岁的少女交往,两人去北市看MTV时,在包厢内发生关系,少女还怀孕,堕胎后仍继续与谢姓男子交往。

  直到2010年9月,少女想和谢姓男子分手,但谢姓男子先后多次发短信恐吓女友,威胁如果分手的话,要杀害少女家人再自杀,还威胁“我在网吧打遗书,一份你的、一份你爸妈的”等语,少女不堪其扰,在9月30日晚间到男友租屋处谈判。

  谢姓男子见女友前来,拿出一张纸摊在桌上,里面记载四点内容,谢姓男子告诉女友,要分手没关系,但要同意履行四项条件,他才会同意分手,这四点内容包括每周固定外出约会,以及每周固定发生性行为等,但少女看完后拒绝在条件书上签名。

  而谢姓男子被拒绝后竟强行脱去女友衣物予以殴打,拿手机拍下女友裸体画面,接着对女友性侵害得逞,导致被害人身上多处受伤。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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