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 (记者 卢荻 通讯员 周均婵)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的劳某在柳南高速公路实施“碰瓷”诈骗,骗取了3000元。近日,劳某因涉嫌诈骗被南宁警方执行逮捕。
2008年8月27日16时许,劳某邀其同伴潘某窜到柳南高速公路路段伺机作案。当司机刘某驾驶一辆货车经过该路段时,劳某便驾驶面包车在前方“带车”,故意在公路中间慢速行驶,逼迫刘某超车。此时,早已守候多时的潘某骑自行车闪了出来,假装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路边的水沟里。刘某以为自己撞了人,便想载潘某去镇上医院检查。劳某此时也停下车来说道:“我是伤者舅父,不要报警,也不用去镇上医院检查,去卫生所检查私了就可以了。”来到卫生所后,经“检查”潘某的手臂骨折,需要医药费3000元。刘某自知出了事,想想吃点亏就算了,于是打电话叫朋友送了3000元来交给劳某。事后,刘某越想越不对劲,随即到派出所报案。
近日,一直在外潜逃两年多时间的劳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卢荻 周均婵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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