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4日讯 (记者 胡斌)92分!在对全省十一个地市的照明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后,专家组给省城太原打出了一个最高分!毫无疑问,太原照明节能走在了全省第一。
今年6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等景观照明能耗,严禁建设亮度、能耗超标的景观照明工程,严禁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同时,要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根据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从今年10月起开始对全省11个地级城市的照明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评分排列等级。检查的重点包括照明节能专项规划编制、低效照明产品淘汰、景区照明大功率灯具淘汰等三个方面。检查结果显示,只有太原一个城市在90分以上,等级为优秀;有五个城市80分以上,等级为良好;四个城市在60分以上,等级为合格;有一个城市60分以下,等级为不合格。
“能取得92分的优异成绩,实属不易。”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对此感慨颇多,“这主要得益于近些年对旧有高耗能照明产品的‘持续’淘汰,以及对新式节能照明产品的‘强制’推广。”
目前,太原市路灯照明基本实现了按照经、纬度,根据气候等天气因素调节路灯开关时间,71%的城市照明设施实现了“三遥”无线监控和GPRS方式监控,统一控制。在一些小街道,则安装了自动开关控制器,进行分点控制,全年可节电335.8千瓦时。在城市周边地区车流量小、人流少的街道实行半夜灯管理模式,目前涉及省城46条街道1万余盏灯,节电近600万千瓦时,年节省电费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