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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右至左分别为刘文海、王中保、韩某、徐某、王之刚。 |
本报讯 (记者陈博)男子刘文海等4人涉嫌绑架,河北省某乡镇国土所副所长王之刚被控协助刘文海等人作案。昨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文海等4人被控犯绑架罪,王之刚则被控非法拘禁罪。对此,王之刚当庭否认,因被告人较多且案情复杂,法院将连续两天审理。
男子挟持药材商贩到河北
王之刚今年38岁,案发前任河北省泊头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富镇国土所副所长。检方指控,2009年9月12日,辽宁男子刘文海伙同他人,强行进入药材商贩肖某的轿车,将其挟持。随后驾车前往河北,在王中保、王之刚的帮助及引路下,将肖某拘禁在王中保的住所。期间,刘文海、王中保等人威胁肖某家属,索要钱财。
次日,肖某被多次转移,并遭殴打,经鉴定为轻微伤。肖某家属汇款5万元后,刘文海等人将钱取走,并将肖某的本田轿车开走。肖某直到9月15日才被解救,刘文海等人归案。
检方指控刘文海等4人犯绑架罪,王之刚犯非法拘禁罪。
国土所长称对绑架不知情
昨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文海供述称,自己当时听说肖某是卖假药的,就找朋友绑架他要赎金。他在河北只认识王之刚,就打电话让王之刚帮忙找住处。事后自己分到1万元。
另一被告王中保说:“王之刚说要来几个朋友,让我帮安排住处。当天我和王之刚到高速路口接他们。到我家时看到有个人被蒙着头,王之刚说那人欠刘文海钱。后来王之刚去了北京,让我照顾他们”。
不过,王之刚辩称,自己和刘文海不熟,刘文海和王中保早就认识,自己并不知道绑架一事,希望法庭还其清白。王之刚的律师提出,公诉机关指控他的罪名不成立。
由于本案涉及被告人较多,且案情复杂,丰台法院将连续两天审理。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