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租住自己的住房是为了制造炸药,但是房东夫妇梁某、姚某却没有制止,导致租房人弓某等五人在制造炸药过程中死亡,附近村民财产也受到重大损失。近日,梁某、姚某夫妇及帮助弓某等人储存炸药的郭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被依法批捕。
去年12月5日,晋源区花塔村村民弓某、弓某某、王某、彭某、张某等五人经人介绍以一个月50元的价格,租用犯罪嫌疑人梁某、姚某夫妇位于晋源区姚村镇大元村住处的一间西房,用于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雷管)。去年12月9日下午3时许,该非法制造爆炸物的民房发生爆炸,造成弓某等五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梁某事先没有询问弓某等人租房的用途,但其于2008年12月7日晚曾进入其租出去的西房,发现此五人正在房间内制造雷管,并将此事告知犯罪嫌疑人姚某,二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加以制止,导致爆炸案的发生,造成5人死亡及大元村附近村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犯罪嫌疑人郭某于2008年12月8日将弓某非法制造的雷管非法储存于自己王郭村的家中,郭某得知弓某出事后,与犯罪嫌疑人白某(现在逃)联系,欲将该非法制造的雷管存放于白某家中,经白某同意,郭某于2008年12月10日分两次将非法制造的雷管开车运输至交城县岭底乡后火山村白某的家中。(继钊、维霞)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