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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勾结拆迁户“吃”拆迁款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11月27日01:59
  本报讯(记者刘杰)延庆县延庆镇原副镇长张书军,被控联合被拆迁人,采用提高补偿标准、虚构建筑面积等手段,骗取镇政府的拆迁款88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张书军因涉嫌贪污罪被公诉至延庆法院。

  现年42岁的张书军原为延庆县延庆镇副镇长,曾分管该镇政府办、计生办、村镇科工作,主管延庆镇米家堡村路段的占地拆迁工作。拆迁时,饭馆老板耿林是被拆迁人。

  据了解,耿林在延庆县市政管委工作,去年他得知米家堡村附近要绿化拆迁,便以40万元的价格,将附近一个饭馆买下,同时和卖主约定:如果遭遇拆迁,卖主不得参与任何赔偿或补偿。随后,耿林在饭馆外的空地上盖了七八间房,总面积200多平米。他坦言,买饭馆没跟村里打招呼,也没实际经营,就是为了分拆迁款。

  拆迁工作于去年9月开始,但耿林的饭馆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他为了多分补偿款,找到主管拆迁的张书军,想把饭馆全部拆掉。但因为村主任和村支书不同意,耿林便行贿每人14万元,对方终于松口答应。

  去年9月底,延庆镇作为拆迁人对涉案土地发放补偿,耿林的饭馆拆迁补偿共368万。他在接受检方调查时表示,扣除所有的购买、装修、打点费用,他还挣了240余万元。

  今年6月,东窗事发,收了钱的村主任王某和村支书杨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耿林被传唤到检方接受调查,主管拆迁的副镇长张书军也很快落马。

  起诉书指控称,去年国庆节前,张书军利用主管米家堡村路段占地拆迁的职务便利,伙同被拆迁人耿林,采取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虚构建筑面积进而增加拆迁补偿款的手段,两次共骗取延庆镇拆迁补偿公款共计88万元,其中张书军分得50万元,耿林分得38万元。

  检方认为,张书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将单位的拆迁款据为己有,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而耿林伙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还涉嫌行贿两名村干部,应当以贪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两重罪追究刑事责任。

  延庆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刘杰
(责任编辑:kaime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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