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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法院在张家用书桌和双人床“搭”起了临时法庭,张鹏仍然躺在床上。 通讯员 陈茜 摄 |
本报讯 (记者张媛)搭同事顺风车回家,不幸撞上路灯杆,致使司机重伤、搭车者死亡,死者家属将司机诉上法庭索赔38万元。昨日,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抹不开面子同意搭车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鉴于被告张鹏伤势较重,大兴法院法官驱车赶往张家,在其病榻前用两张双人床和一张书桌布置成临时审判区。
21岁的张鹏原是大兴区北藏镇的农民,事发前与死者郭某都在大兴一家公司打工。5月29日晚10时许事发后,张鹏经鉴定其属于重伤。
郭某妻子称,丈夫住在河北固安,每天下班都要乘坐943路公交车,单程需两个多小时,有时还赶不上末班车。
事发当晚郭某提出想借宿张家一晚,张鹏觉得“抹不开面子”同意了。
勘查认定司机负全责
张鹏称,为表示对自己的感谢,骑着摩托车载郭某回家的路上,郭某提出请他吃饭,席间对方还不断敬酒,最终他喝了三瓶啤酒、郭某喝了五瓶。
张鹏称,随后两个人骑摩托车继续赶路,“他太胖,一晃悠我就扶不住把了,就撞了。”经事后勘查,二人行驶至大兴区埝坛开发区钉子厂西侧时撞上路灯杆,司机张鹏负全责。
双方愿意接受调解
郭妻称,事后她一直很后悔当晚没逼老公回家,事发后,母女二人只能靠积蓄维持生活,因此主张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38万余元。
庭上,原告律师表示,考虑到被告家庭的实际情况,愿意将赔偿款降低到34万余元。
对此,被告张鹏依然表示难以接受,其祖母哭道“你不是来要钱的,你是来要命的,你就是看他没死”。
“你们看看!”庭审期间,张鹏的母亲还一度掀开了儿子身上的被子,露出了腿上的黑色支架。据张家人称,出事后由于单位认为系下班期间违章行车,因此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一家人举债20多万完成了初期治疗。
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目前仍无最终结果。
作者:张媛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