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些地方县委书记滥用职权的现象,将得到规范。
“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要按照党内有关法规文件,明确划分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县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编制职权目录,尤其要加强对县委书记职权的规范。”
最近,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如是要求。
此前,中纪委、中组部曾在部分地方试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根据《意见》,该试点将正式面向全国铺开。
县级政权是离基层最近的政权。不难发现,从推行县委书记任职培训班,再到开展县权公开试点,中组部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动作频频,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或成为下一阶段中组部的工作重点。
无独有偶。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此前表示,县委书记“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要实施重点管理”。
三地试点:削权“县委书记”
在《意见》出台前,中纪委、中组部曾选定河北成安、江苏睢宁、成都武侯三地先行试点县权公开,而此次《意见》的主要内容,也基本涵盖了三地之前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
如试点之一的河北成安,此前曾形成国内首份“县委书记权力清单”,明确规定县委职权50项,县委常委职权185项,县委书记职权27项。
此外,成安将县委中效力最大的人事任免权作为突破口,实行了公开预提名制、认可度测评制、公开通报制等6项制度。此等措施将成为各县级行政区域今后明确划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编制职权目录的重要依据。
江苏睢宁、成都武侯区两地在试点期间也各摸索出了令中纪委、中组部关注的经验。睢宁独创了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提出对于重点工程、规划的审批等由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委常委会只保留否决权。
武侯区则在四川省第一个明确提出取消书记办公会,形成了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全委会向党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三地的试点工作成效卓著,证实了县权公开的效果。以江苏睢宁为例,试点推行后,今年1-8月份,睢宁进京、赴省信访量同比下降57%、52%,且经济有了长足发展,10项指标在徐州市统计局列统的主要经济指标中位居第一。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认为,此次《意见》出台,县权公开试点将进一步面向全国铺开,并形成制度化。
目前,湖南、江西等省已向上述三试点地区取经,先行开展县权公开透明运行试点。
以江西省为例,其所辖吉安市吉水县、抚州市黎川县等都以先后开展县权公开工作,如吉水县制定了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三权分立”,同时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建立集中统一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推行“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工作机制,推行阳光交易。
“三权”咬合:
县委权力的制度化约束
围绕着县委权力的公开透明运作,此次《意见》共给出四个重点方向,包括:编制职能目录、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公开决策事项、畅通监督渠道。
中组部最终希望在县一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对于职权限制的主体,此次《意见》则主要集中在对县委书记的权力限制。
比如,《意见》指出:“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情况反馈,形成县委权力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和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李景平认为,在传统的县级行政区域中,县委书记可以对党的人、事、财进行支配,缺乏有效监督,且近年来部分地区对县委书记实行“高配”制度(即在县委书记第二任任期内由正处级干部上调成为副厅级干部),使得同级纪委对其难以形成实际制约,造成了县委书记“一言堂”的现象。
对此,此次《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县委书记职权的规范”,通过厘清党委、人大、行政机关等各自的权力,制约县委书记的权力运行。同时要求“形成县委权力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和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不过,全面推行的背后,县权公开制度仍存在不断完善改进的空间。
中共抚州市纪委常委章菊华表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试点工作不应是一项孤立的工作,还涉及其他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监管制度等多项改革的内容。
如在规范县委权力运行程序,推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还牵涉推进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的“收支两条线”改革等等。
作者:臧倩 上海 (来源:臧倩)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