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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定边规定干部送花圈禁超1米 考核影响评优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2月03日02:13
  本报讯 (记者刘刚)陕西省定边县日前出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的有关规定》(下称《规定》),要求红丧事宴请规模不得超过200人,操办父母寿辰不得请外人,其中还明确了党员干部参加丧事送花圈的尺寸,直径禁超1米。定边县纪委相关负责人称,此举是为了遏制大操大办歪风,深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要求

  操办父母寿辰不得请外人


  《规定》从适用范围、具体内容到违规处理等三方面分别作出要求,特别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事宜时,严禁滥发请柬或通知;禁止通知与本人职权或职务管理范围内有明显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参加。

  《规定》强调,提倡厚养薄葬、婚事新办,禁止铺张浪费,宴请规模不得超出200人,不得多次操办。在操办父母寿辰、子女或孙子女满月、子女升学、订婚、乔迁新居等事宜,禁止邀请本人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员参加。

  惩处

  违规礼金上缴财政


  《规定》要求,操办婚丧事宜前,须如实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报告婚丧事操办时间、地点、宴请规模、使用车辆等情况。事前5日内报告,事中也要报告。

  《规定》还要求,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一律全部上缴财政。对单位和部门违规的,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优,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优树模;个人违反规定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树模、提拔使用。

  回应

  “花圈大小也有要求”


  “目的是为了遏制大操大办歪风。”昨日下午,陕西定边县纪委廉责办主任姬世凯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此前榆林市纪委和定边县纪委均有规定。此次出台的《规定》由定边县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前期做过调研,县纪委廉责办主要起草。《规定》出台两个多月,目前正处于前期的宣传、学习阶段,准备2011年初正式执行。

  姬世凯解释,对宴请规模的限制,“没有具体文件,主要是根据陕北地区的实情决定。”据其介绍,陕北延安、榆林地区,非常重视红丧事,200人相当于20桌,在当地属于“很一般的档次”。

  姬世凯表示,《规定》一大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花圈的大小。姬世凯说,陕北地区有送大花圈风俗,直径超过1米、1.5米很常见。因最后都要被烧掉,既浪费,也给家属带来不便,已成“公害”。由于治理有难度,故决定先从党员干部抓起。

  链接

  各地公职人员婚丧规模限制

  郴州市:禁超20桌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原则上只能限于亲属范围,操办宴席不得超过20桌。

  紫云县:禁超40桌

  严格控制酒席规模和时限,婚嫁酒席不得超过40桌(10人/桌),办理丧事不得超过7天。

  儋州市:禁超15桌

  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婚丧事等,宴请总桌数不得超过15桌。

  新晃县:禁超20桌

  公务人员操办婚宴,初婚只能宴请宾客1次,不能“化整为零”,操办桌数不能超过20桌(每10人为一桌)。

  浏阳:禁超10桌

  规定党员干部办酒席不得超过10桌。

  宿迁:禁超5桌

  要求,党员、干部、公务人员办婚丧酒席不得超过5桌,百姓不得超过8桌。

  本报记者 刘刚 整理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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