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骆南华 通讯员陆肇锋)桂平市一名男子在热心人的张罗下,与一名妇女相亲。在初次见面后,他就提出要与对方“住一夜”。被拒绝后,他竟然想强奸对方。12月3日,该男子被桂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38岁的莫某是桂平市下湾镇人,妻子在早些年因病死亡。他后来对外发话,想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热心的邻居纷纷帮他物色对象。今年9月3日,在邻居的热心牵线下,桂平市麻垌镇46岁的寡妇陈某,与媒人一起坐客车到桂平市,与莫某一起会面。在一起吃中午饭时,两人都能谈得来,都对对方有意。
吃完饭后,莫某就邀请陈某到他家看看。大家一起乘车到了下湾镇莫某的家。两人在谈话中,莫某就提出要陈某在他家住夜。陈某就说:“我刚认识你,不同你住。”看到住夜的要求被拒绝,莫某就对她动手动脚。牵线人见到这种情况,拦了几次才拦住。
看见对方老是动色心,陈某提出要回家,并叫莫某给她几元钱车费回去。莫某却一定要她住夜,否则没有钱给。陈某就问媒人给,媒人则认为,她是帮莫某做媒的,要给钱也是莫某给。连回家的车费都不得,陈某就坐在莫家的门口哭。在媒人的责备下,莫某才同意用摩托车送陈某回去。
莫某在搭陈某到半路时,强行将她拉到路边的荔枝树林里脱去衣裤,想强奸她。因为当时有几个学生放学经过,他强奸未遂。挣脱狼爪后,陈某就坐在村口的一家药店门口哭,莫某也在旁边。
本想再找一个归宿,没想到却遇上了莫某这样的角色,还险些被奸污,陈某又气又愤,当天就折回下湾派出所报了案。莫某被抓获后,承认了强奸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