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是天使,现实中是魔鬼”,王丽以自己惨痛的经历,终于理解了这句话。她和他网上恋爱一年后,在他生日那天见面,没想到成了彼此一生的梦魇。她看到了他残疾的手臂,他也觉得她没有印象中好。她不从他。于是,他把她拖到河里打,拳头代替了温柔细语,强奸代替了温文尔雅。便有了下面这部两败俱伤的真人版网络电影。
镜头1 被打
时间:2009年2月14日下午6时许 地点:富宁县某宾馆
年轻的女服务员终于决定报告老板,302房间有些奇怪,一整天都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退房时间早过了。老板领着她打开房间,他们惊呆了,地上凌乱地堆着各种湿衣物。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已经被打得“不成样子”,脸肿得像馒头,眼睛成了熊猫眼,额头直流血,床单和被单上有大片血迹。
女孩见到他们先是躲,后就开始哭,称自己被强奸了。老板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刻报警。20分钟后,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的民警赶到。
女孩意识还算清醒。她哭着向民警讲述,自己叫王丽,是文山县人,一年前在网上认识24岁的李斯。双方很有好感,开始网恋。直到事发前一天,李斯上网说他生日到了,让王丽来富宁和他一起过生日。早就想见见“男友”的王丽答应了。13日,她来到富宁,和李斯一起吃饭、上网,晚上还和李斯的一群朋友唱歌。他们喝了很多酒。唱完歌李斯单独带她去吃烧烤……
镜头2 投河
时间:2009年2月14日凌晨3时许 地点:富宁县百越公园
吃完烧烤,李斯拉着王丽来到富宁县城的百越公园,李斯的右手没有手掌(打工时受伤被迫截肢)。两人顺着普汀河溜达了一会儿,李斯提出“去开房”。王丽不同意,骂李斯“色狼”。李斯去抱她,她当面给了他一耳光。李斯怒了,也给她一耳光。“你这个骗子!想让我跟你在一起,不可能!”这下惹怒了李斯,他右手把王丽按倒在地,左手使劲打她的头、脸、脖子。
李斯打了一通后,开始扒王丽的衣服,想跟她发生关系。王丽喊叫着,挣扎着爬起来:“干脆我们两个人死了算了!”她疯了一样要把李斯拉进河里。刚开始李斯以为她开玩笑,没想到她“来真的”,使劲把他拖下河,把他的头按下去,两人在河里扭打起来。
几分钟后,李斯把王丽拖上岸,又打了几拳、踢了几脚,王丽晕了过去。李斯把她扔在公园后离开。过了半小时左右,他返回,扛起没有知觉的王丽,往刚开好房的宾馆走去。
此时已是凌晨5时许,普汀河上,漂着王丽的一只黑皮鞋。
镜头3 强奸
时间:2009年2月14日凌晨5时许 地点:富宁县某宾馆
李斯将王丽背进302房间,扔在床上。此时,王丽苏醒过来,披头散发,衣裤不整。王丽没有说话,只坐着哭,眼泪把脸上的血迹冲淡了。李斯来哄她,伸手抱她,她反抗,李斯又开始打她,并警告她不许叫喊。
接着,李斯把她的湿漉漉的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来,扔在地上,强行与她多次发生性关系。
上午9时许,二人醒来。王丽让李斯去给她买套衣服,李斯同意了,走出房间。
事实上,李斯根本没钱买衣服,他口袋里一共50元钱已经开房用了。他来到柜台,跟服务员说去取钱,把抵押的身份证、银行卡要回。并乘服务员不注意,用手指甲刮掉了自己的入住登记信息,然后溜走。
富宁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王警官说,接到报案后,他们积极搜捕嫌疑人。因为嫌疑人刮去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受害人也只知道他的网名,不知道真实姓名,警方找了本县所有和他同名的人进行排查,最后确定了他的身份。随后进行网上追逃。今年11月19日,广东警方传来消息,因亚运会需要对所有进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安检时,显示出了此人的追逃信息。随后,富宁警方到广东湛江的廉江市将嫌疑人带回。嫌疑人供述了自己的殴打、强奸行为。目前,嫌疑人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拍摄花絮
“她跟网上不太一样”
一个午后,在富宁县看守所里,记者见到了25岁的李斯。他怯怯地坐在审讯室里,并着急地让我们不要把他的样子“播”出去。
记者: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李斯:QQ聊天室里认识的。我加的她。
记者:聊些什么呢?
李斯:聊两个人感情方面的。
记者:你们确定恋爱关系了?
李斯:我确定了,我不知道她确不确定。在网上我叫她老婆。
记者:大概多长时间?
李斯:1年多了,也视频。
记者:那时你喜欢她吗?
李斯:可以这么说。我想见她,那天我过生日,我叫她跟我一起来过。
记者:你见到真实的她跟你感觉中的她一样吗?
李斯:她给我的印象不是很好。觉得和网上的不一样,她又抽烟又喝酒。
记者:为什么下狠手打她?她毕竟是个女孩子。
李斯:我愤怒!因为她打我,骂我是残废。我不该打他。不过我没有强奸她,她是自愿的。
记者:为什么你要跑到广东?
李斯:她让我给她买衣服,我没钱。
记者:你不是喜欢她吗?那为什么后面就这样跑了不联系她了?
李斯:后来我在网上碰见过她,问她还过得好吗。她说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本文通过采访警方和当事人,交叉印证写作而成,并不作为警方定案依据。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曹红蕾 摄影 杨观(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