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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年黑户男子再告派出所 希望老婆儿女都有户口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12月08日01:58
  “我为自己的户口呐喊了几十年,现在我要为家人的户口继续呐喊。”昨天下午,站在光线昏暗的小平房里,56岁的王占有有些激动。这个15岁时因“强奸21名幼女”入狱的北京男子,在刑满释放31年来,历经信访、诉讼甚至再次犯罪,才辗转换来了北京户口,他的妻子、儿女和他一起度过了漫长的“黑户”生活。

  近日,王占有的妻子、儿女再次起诉丰台公安分局卢沟桥派出所,要求随王占有将户口迁入北京。昨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警方称,王占有隐瞒婚姻状况,其户口来京的合法性有待确认,其妻子和儿女的条件更不符合。

  昨天上午9点半,王占有的儿子王伟和律师一起坐上了原告席,王占有没有到庭。被告席上则坐着卢沟桥派出所所长和一名女警官。

  庭审开始后,王伟宣读起诉书称,1970年,其父亲王占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后户口被注销。1977年7月15日,王占有刑满后被强制留场就业,与其母亲石青云结婚,石青云被取消户口,两人就成了“黑户”,此后3个孩子也无法办理户口申报登记。1988年,王占有带妻儿回北京被捕前所在地居住至今,多次申请办理户口恢复及申报登记,均未如愿。经过多年奔波,王占有终于在2008年办理了户口恢复登记。

  王伟称,自己和母亲、妹妹已在河北办理户口登记,但仅是空挂户,属于户籍整顿的对象。根据人口普查户籍整顿方案,应当为他们在北京市办理名副其实的户籍。退一步讲,根据户籍政策,他们的户口也应随父亲迁进北京。

  法庭上,代表卢沟桥派出所的女警官指出,王占有在当年个人申请落户北京时,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称与石青云只是事实婚姻,没有正式登记结婚。在向法院起诉后,丰台公安分局考虑到他在河北和北京均无户口,经报请市局批准,为他恢复了北京户口。“按照户口政策,他在外地有亲属投靠,是不能落户北京的。”

  女警官称,此后王占有和石青云在河北以结婚证丢失为由,补办了结婚证,后石青云申请投靠丈夫入京。“他为达到落户北京的目的,不断变更自己的婚姻状况,根基就是假的”。女警官认为,王占有隐瞒婚姻状况,其户口来京的合法性有待确认。但她也指出,派出所以人为本,慎重考虑王占有的户口登记,暂时不准备变更他的户口。

  对于王占有妻子和儿女的来京入户申请,女警官指出,他们的条件不符合政策规定,因为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她认为,王占有夫妻违反规定生育,不能入户进京,请求法院驳回他们的起诉。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焦点

  是否隐瞒婚姻事实


  派出所称,王占有为了达到将户口落到北京的目的,在申报户口登记时隐瞒了婚姻事实,称自己未婚。在取得北京户口后,又称自己已婚,并于今年1月4日以遗失为名,补领婚姻登记证。实际上两人一直都有婚姻登记证。

  王伟对此称,父亲没有隐瞒结婚事实,他有妻子和孩子的事派出所上上下下都知道,并称,父亲申请落户时出示了上世纪80年代发的结婚证,但因没有编号等不规范,派出所不认可。

  申请是否需本人到场

  派出所强调,办理户口随迁要求本人持一系列证件亲自申请,别人不能代替。但直到现在,王占有的妻子石青云一直也没有到派出所去过,只是家人去口头提出,派出所不能受理,并指出,即便石青云本人去,也会告知其条件不符。

  王伟称,他和父亲多次去派出所,但没人提示过需要本人到场申请,派出所只说情况特殊要上报,让他们回家等着,申请的材料也不接受。

  庭外追访

  出狱后当了31年黑户方落户口

  强奸入狱户口被销


  1970年1月20日由“北京市丰台区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作出的一份判决书里,15岁的“强奸犯”王占有的身份信息显示为北京市人,住丰台五里店村79号,学生成分。

  判决书只有一页,认定王占有在10岁至15岁期间,“利用各种可耻手段,多次强奸4至13岁幼女21名,14岁少女1名,猥亵9至13岁幼女3名。被群众批斗后又强奸幼女。”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判决书里没有提到所依据的法律,没有王占有的辩解意见,也没有提到审判人员的名字。

  王占有说,他至今仍不知道如何被认定10岁时强奸了那么多幼女。那一纸判决,让他开始了漫长的“黑户”生涯,他的户口被注销,被安排到河北邯郸大名监狱服刑。

  无释放证落户遭拒

  1977年7月,23岁的王占有刑满释放,在当地强制留场就业。1982年,王占有和农场附近村里的女青年石青云结为夫妻。他说,他当时没有户口,而妻子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他们便托关系领了张结婚证。石青云说,出嫁后生产队将她社员身份抹掉,宅基地和口粮田也随之取消。婚后两人生下一男两女,3个孩子也没有落户。

  1988年,河北省下发《冀司劳219号》规定,王占有得知自己的情况可以返回原籍,便于同年5月带着妻儿4人回到北京。“回来时最大的孩子5岁”,王占有说,他去卢沟桥派出所落户,但对方答复“没有释放证明,不能落户”。

  为获释放证再犯罪

  河北省大名监狱后来给王占有出具的证明显示,王占有留场就业期间既无户口,也没有释放证明。王占有曾多次找到派出所和村委会解释,希望派出所向大名监狱调取。他也多次找过村委会,有一次,他甚至背着煤气罐跑到村委会负责人家,威胁对方给他落户,但终未如愿。

  那几年,北京几乎所有的商品都要凭票购买。王占有一家5口都是“黑户”,什么都买不到。平日里,他们经常吃不要票的馒头和挂面,生活上常靠亲戚和邻居的接济。因为没户口,3个孩子只能以借读身份上学,要交高额的借读费。“我做梦都想有一张释放证。”他说。

  王占有说,听说二次犯罪能拿到释放证明,他就想试试。1993年1月11日,他看到同村人与水果商大打出手,便冲过去参与打架。当年5月,他因犯流氓罪被判刑4年。在法院判决书上,王占有被认定为北京市人。

  拿到释放证仍未落户

  1996年6月,王占有被减刑释放,“释放前的几天,我兴奋得睡不着觉”。这次他如愿拿到了释放证,还有劳改积极分子证明和减刑裁定书。释放证明上写明,他须在一周内到“北京市___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当年6月18日,王占有回家后的第二天就跑到卢沟桥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但民警收下释放证明和4张一寸照片等材料后,让他回去等信儿。

  此后王占有往派出所跑了多次,但一直没有音讯,“派出所说不符合规定,但没说不符合什么规定”。他说,直到2005年7月,丰台公安分局才给他书面答复,称“根据户口政策,不具备在京落户条件”。派出所在另一份材料中称,王占有释放后留场就业,户口应在其就业场所的户籍管辖地申报。王占有不能接受,他说,释放证明上写明让他到北京办理户口登记。他继续向有关单位信访,但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终于落户却成“未婚”

  这些年,王占有妻子和子女一直面临诸多不便,大儿子王伟今年27岁,他小学是借读,初中是交赞助费读的。王伟的学籍卡显示他的成绩不错,但因没有户口无法升高中。老师劝他回原籍参加中考,但他在河北也没有户口。初三下学期,他无奈辍学了。2001年,他应聘时拿的身份证都是假证,3个月后他主动辞职,“签约要交户口本、身份证和学籍档案,我什么都没有”。他的两个妹妹也重复了他的经历。

  直到2005年,河北老家通知换新户口本,石青云和孩子们借机将户口挂在老家。当地村委会证明,4人户口仅是寄挂,不享受村民的各项福利待遇。2007年底,王占有起诉卢沟桥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为其办理落户。翌年3月24日,卢沟桥派出所给王占有迁入户口,但婚姻一栏注明“未婚”。

  艰难诉讼终成“已婚”

  “我媳妇户口是已婚,我的户口却是未婚。”去年2月,王占有再次起诉卢沟桥派出所要求更正。派出所答辩称,办理入户时王占有没有提供结婚证,不符合变更条件。王占有对此称,结婚时领的奖状式结婚证民警不认可,民警都知道他早就结婚生子。此次诉讼的一审和二审,王占有均败诉。判决书显示,卢沟桥派出所称如果能提供结婚证,就可以改成“已婚”。今年1月4日,王占有和妻子到大名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又是辗转申请和诉讼后,派出所于8月10日给他改成了“已婚”。

  坚持将家人户口迁京

  如今王占有一家都有了户口和身份证,但王占有不满意,“我当了31年"黑户",妻子、子女也跟着"黑户"那么多年。”他认为,既然派出所为他恢复了北京户口,就说明此前就应该落户。1996年时,按规定他们可以在京申报或投靠落户,他的孩子也就可以正常上学、工作了。

  目前,王占有一家住在五里店一个面临拆迁的平房院落,他在村大队当保安,其妻子卖日用百货,儿子王伟暂无职业,与律师一起为官司奔忙,大女儿嫁了人,初中文化的小女儿给人打工,月薪千元。“如果我们能早落户,命运一定会大不一样。”

  本报记者刘薇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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