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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驾公车肇事,谁来买单?

来源:新华报业网
2010年12月08日08:41

  官员驾公车肇事,谁来买单?

  继去年涟水县委干部候继海,为给亲属祝寿驾车撞死一学生后,最近,盐城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万祖永又酒后驾车,在大街上连撞四人。官员驾车肇事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不时给一方百姓带来不宁。

  有人认为,此事不足为怪,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谁开车都有可能出事故。这番论调听起来有理,却架不住仔细琢磨。因为,我们这里讲的是官员驾车肇事,而不是指一般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说,这个"车",指的是公车;这个"事",指的不是公务。他们肇的是有违党纪国法的事。

  说有违党纪,是因为组织上早就规定,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干部自己开车。而我们这些肇事官员所用车辆无一不是单位的,均非私人所有;不要司机代劳驾驶,则是因为他们忙于不便告人的最隐秘的私活。比如盐城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万祖永,他晚上10点酒后驾车,开的虽是公车,但毕竟不是在执行公务,纯属个人行为,干的是私事。

  说有违国法,是因为国家的交通法规一再明令,不得酒后驾车。可我们这些官员恰恰是不上酒店不开车。为什么?进的是高级酒店,喝的是高级名酒,尝的是高级佳肴,如果自己再不坐个高级轿车,岂不是没面子,塌架子,成了瘪三了吗?

  为什么不准公车私用,特别是不准酒后驾车,对我们少数官员就屡禁不止呢?这些人为何对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敢于置若罔闻呢?我说,这也怨不得那少数官员。因为按照"惯例",这些官员在肇事后,其所在的部门或单位往往撑开保护伞为其开脱,所以他们也就有恃无恐。

  如今,一些部门"化解"官员驾车肇事也有一番套路啦。首先是封锁消息,统一口径,把忙"私"说成是为"公";然后是花钱消灾,千方百计堵住受害者亲属的嘴,哪怕是多破费几个钱也在所不惜;再而后,则忙于对肇事官员的安抚,是幸存者赶快安排住院,病房要条件好的,必要时单位还要派人陪护,倘是"驾鹤西去"则要大办丧事;最后,就是设法瞒住上面,虽不能追认为"革命烈士",至少也得说成因公殉职。活下来是享受风光,死了则是极尽哀荣,官员驾车闯祸又有何畏惧呢?

  倘若我们对那些公车私用且肇事害人的官员,在追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还要叫他自己花钱买单,从受害者的抚恤到单位车辆的赔偿,统统由他自掏腰包,你看他还随意不随意开公车?没有力度的惩治,等于是对腐败分子的纵容!

  用公款嫖娼人们无不视为荒唐,但对私用公车肇事后的赔偿由政府承担,人们倒不以为怪,这是不是以权谋私的一个漏洞呢?但愿这个角落不被反腐遗忘!

(责任编辑:kaime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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