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州12月8日电 (记者 李飞云 实习生 周菁 通讯员
叶兰)浙江德清一男子老七(化名)在路边捡到了一包假人民币,没有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在多次使用都花不出去的情况下,竟将假币放在家中供儿子玩耍,直到派出所把他带走,他才知道这种行为犯了罪,今天,浙江德清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子。
2009年的一个夏夜,吃完饭无事的老七出门闲逛,无意间瞅见草丛边上有个打结的黑色塑料袋,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叠人民币。
老七不动声色地把袋子揣进了口袋,回宿舍后和妻子点了点,52张百元大钞让老七心花怒放。
兴奋劲还没过去,老七突然发现这些钞票“有点假”。找来几个老乡辨认,结果都说是假币,而且“假得厉害”,因为这些钱不仅没有纹路,而且所有的编号都是一样的。
心有不甘的老七想尽歪门邪道想把假币花出去,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老七甚至到一家洗头店里去找“小姐”。嫖娼结束后,他拿出一张假币给那个“小姐”。结果对方非常“专业”,一摸就说是假的。
这件事过后,老七死了花假币的心,把假币放在家中,闲着没事的时候他的小儿子还拿假钞来折飞机玩。谁知法网恢恢,老七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老七所持假币总面额达4000元以上,数额较大,遂以非法持有假币罪被判处老七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