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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17岁华裔情侣结婚生子 获吉州大臣证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09日10:41

  郑莱燕(右)向陈国祥(右2)投诉儿子及媳妇的遭遇。后排右起为张光达(右)与张锦升(左)父子针排右起为李衍廷、陈艳玲及陈金燕等。(图:光明日报)

  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男子若未满18岁,即便获得州务大臣签准注册结婚,其婚姻也是无效的。马来西亚双溪大年就有一对17岁同龄华裔小情侣几经波折,在今年5月获得吉州大臣签准注册结婚,上个月生下女儿后,到大年国民登记局为孩子申办报生纸,被该局官员判定结婚证书无效,并当场没收。

  根据婚姻注册条例,年龄未满18岁的女子必须获得州务大臣签准才可注册结婚。男子则必须超过18岁才可以注册结婚,也勿需任何人签准。

  几经波折获证书竟无效

  这对小夫妇的家长郑莱燕(43岁)声称,其儿子及媳妇是依循正确管道注册结婚,由于孩子不足龄,因此事先已获得州务大臣的签准,才到日得拉神庙的婚姻助理注册官办理注册结婚手续。

  “孙女是在11月9日出生,就快满月,不得已我在2天前带着儿子,到亚罗士打国民登记局为孙女办理报生手续,并宣称婴儿的父母没有注册结婚,该局官员虽然发出报生纸,却加附了第13项条文申请字样,即婴儿父母没有注册结婚。”

  郑莱燕8日向吉华堂瓜拉姆拉县会会长陈国祥投诉说,她儿子及儿媳是几经波折,才各自获得吉州大臣的签准,她不解为何结婚证书会被视为无效的。

  男子须满18岁才可注册

  “大年登记局官员说必须等到我儿子及媳妇满18岁了,才可以注册结婚。”

  吉华堂瓜拉姆拉县会主席陈国祥说,经他了解,男子确实必须年满18岁,才可以注册结婚,故他不解为何大臣会签准郑莱燕的儿子注册结婚。

  他说,州务大臣办事处在签准前应该先了解18岁注册结婚的规定,而不是在签准后带来种种问题,让民众感到困扰及麻烦。”

  陪同陈国祥出席记者会的包括总务李衍廷、理事陈艳玲、执行秘书陈金燕及华堂成员。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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