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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坚持要120出示救助单 延误2起急救(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10日04:44
院方保安与120急救人员发生争执。

  前晚,南京120急救中心城北站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五塘广场一名男子倒在路边昏迷,急救中心城北站的一辆救护车立刻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抬上车送往下关医院。

  急救医生和担架员将男子推到急诊室后转身要走,这时被下关医院值班人员拦了下来,要求他们将“救助单”交给医院。120急救人员说他们没有救助单,且急着要去执行其他急救任务,因为城北就一台120急救车,可院方表示光送人,不给单,无法确认120人员身份,双方发生了争执和推搡。医院一位负责人当即让保安将医院大门关闭,将急救人员和担架车一起困在医院内。双方僵持不下,都报了警,直到当晚10点多钟,事发段所属派出所送来“救助单”,此事才平息。

  孰是孰非,各有说法

  医院 有了救助单才能和民政结算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下关医院找那名被救助的男子,医护人员告知,男子酒醒后自行离开了。随后,记者找到该院的王副院长了解相关情况。王副院长说,当晚送来的病人满身酒气,神志不清,120送来后应该留下“救助单”,如果病人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话,他们可以作为一个凭据,哪怕将来转院治疗等等都是需要的。“实际上就是工作衔接的问题,即便没有救助单,但是120医生若愿意留下电话,这事也不会发生,至少出了什么事情,我们可以联系上他。”王副院长表示,当时对方没有留下单据,总值班的行政人员见他们也没有佩戴工作牌。“按道理应该挂工作牌,不然我们搞不清楚他们身份。”王副院长说。

  记者问,有救护车,又穿制服,难道会有人冒充120送人来?王副院长说,以前有人送过病人来丢在这里,说是120送来的,就走了,他们也找不到根据。记者问是不是没有“救助单”和费用问题有关系,以前是不是多次出现这种情况?王副院长反复强调,费用是其次的,他们从来没有拒绝过任何一个需要救助的病人,但是他们是二级医院,医疗条件有限,有的需要转院的,需要有相关手续,有的需要征得家属同意,所以手续很重要,其次遇到确实属于救助的病人,有手续才能与民政部门结算费用。

  急救中心 扣留急救车不应该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京市急救中心询问情况,该中心主任助理朱洁介绍,因为涉及到要经常抬运病人,工作牌容易刮蹭到病人,很不方便,因此他们不佩戴工作牌,不过在制服上都有工号,当晚,他们的驾驶员、急救医生和担架员穿了制服,“如果说,因为工牌和救助单的问题不让我们走,我们无法理解。”该中心宋主任说,他们的救护车是特种车辆,挂得也是公牌,如果怀疑身份,完全可以向120急救中心求证。

  朱洁表示,这种情况在南京的一些其它医院也出现过,而且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情况了,她自己也曾经被困过,他们向卫生主管部门多次反映,但执行上还有问题,而担心费用就是其中之一。据介绍,所谓的“救助单”实际上就是城市流浪人员救助单,上面会填写救助人员的自然情况,但很多时候病人自然情况不明确,医院要这样的单子主要是牵涉到费用问题,因为民政部门在这块有一些规定。

  “下关医院向急救人员索要救助单是不对的,因为急救人员根本没有开"救助单"的权力,正确的处理是,120救护车送病人到医院,交代一下情况就可以离开执行其他任务了,随后由接警的民警送来“救助单”,交接便完成了。”朱洁说:“前晚的事情,医院未免操之过急,担心拿不到救助单,却忽视了救护车还有其他急救任务。”据介绍,当晚三名急救人员被耽搁两小时后,就马上执行了两起其它急救任务,一起是中大医院病人转院至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起是产妇需要用车,好在当时需要救护车的病人还能等得及,没有出事,不然责任就大了。

  该中心的张书记说:“打个比方,如果路人做好事送来一个路倒病人,那么医院是不接收呢?还是拦住做好事的市民不让走。”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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