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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牛钉子户”接到裁决书 称怕被强执(图)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12月10日01:26

    本报讯 昨天傍晚,记者顺着三元西桥打车一路往东北方向进入了曙光西路,开始一路行驶顺畅的双向八车道,在过了几个红绿灯后,车速却渐渐慢了下来,前方的马路上赫然出现了一片被围墙包围的平房区,车道由8条变成了两条。

  占道平房大院足足占据了六条车道,只留下了两条通道可以让汽车双向通过。整个画面就像湍急的大河中突然掉下一块大石头将河水阻塞,湍急的水流只能从缝隙中挤过。“就是因为这些平房搬不走,我们这里天天堵,由于车道变少,剐蹭经常发生。”附近的一位居民对记者说。正说着一辆出租车就在三车道变单车道的并线中和前面的汽车追了尾。

  7年来,张氏兄弟一直居住在这个由青灰色与白色水泥墙圈起来的院落里。昨天,在张长福居住的平房里,他们夫妇接受了记者采访。

  虽然房管局下了裁决书,但张长福表示对于里面的条件不能接受。他表示他同意用房屋置换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裁决书中指定了安置的房屋,里面没有面积、楼层,作为拆迁户他们认为应有选择的权利,他们希望自己170平米的宅基地,可以置换两套两居室并获得几十万元的装修费用;同时,在张家宅基地上还存在两户涉及土地买卖纠纷的人家,因未得到相关补偿,一直拒绝腾退,裁决书要求张长福夫妇腾清住户,夫妇二人认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让住户搬走,相关部门把问题抛给他们不现实。

  7年过去了,张长福夫妇说他们其实特别想搬走,每天出家门,看到下班高峰一直堵到晚上10点的车队他们心里也不是滋味;看着村里人住上了舒适的楼房,他们也想搬走,但是面对诸多现实的问题,他们还无法搬离。

  虽然张长福夫妇已经进行了行政复议,但是他们现在很担心被强制执行。因为裁决书中提到,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家,由朝阳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管局申请朝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摄影/本报记者 王薇

  作者:王薇 (来源:YNET.com)

    “最牛钉子户”接到房管局裁决书

    百平米房屋7年未拆迁 道路扩建在此“瘦身” 8条车道变2条

  本报讯 因拆迁问题悬而未决,张长福兄弟在曙光西路上住了7年。因上百平方米的房屋无法搬迁,3年前,曙光西路的扩建被迫瘦身。8条车道变成两条,交通拥堵让司机苦不堪言。

  昨天,记者获悉,被称为北京“最牛钉子户”的张氏兄弟近日收到了朝阳区房管局下发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朝阳区房管局要求15天内腾空院内所有住户。张长福表示,目前,他已经委托律师申请行政复议。

  张长福的妻子刘英告诉记者,半个月前,张长福兄弟确实接到了朝阳区房管局下发的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下达的日期是11月8日。裁决书要求他们在接到裁决书15日之内,腾空所有居住在该院的住户,否则拆迁方将向朝阳区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拆迁。裁决书中表示,张长福应得拆迁款约84万元,可按2003年均价标准抵扣两套安置房,并且写明了指定安置房的具体楼门室号。

  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拆迁标准是按2003年的评估标准,但拆迁方所提供的安置房价格也是按照2003年的标准,处理方式合理。而且在下达拆迁书前,他们就安置房问题已经与拆迁方进行协调。如果被拆迁人有异议,可与对方协商。另外,被拆迁户应先解决自家宅基地上存在的房屋纠纷问题。

  该负责人称,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已经受理行政复议。若法制办认定裁决书有效,而房主仍拒绝搬迁,拆迁方可以向政府申请强制拆迁,目前只是程序问题。虽然15天的期限已到,相关部门还尚未采取行动。

  作者:王薇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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