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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住建厅回应失实数据是累计销售均价遭质疑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15日13:19
  中广网兰州12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针对此前兰州市两个楼盘数据与市场实际销售价相差近一倍、“房价失实”的质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明卿回应说,该部门所提供的数据是楼盘开盘以来的累计销售均价,并非有意回避兰州市部分房价过高的事实,但此说法却引起了相关专家的质疑。下面我们来连线中央台驻甘肃记者张磊。

  主持人: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整个事件的过程。

  记者:在本月十号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在现场问甘肃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明卿,兰州楼市目前的态势如何,是否存在着泡沫?而郭副厅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了,为了摸清兰州房价的态势,该厅在11月对兰州市的房价进行调研时,选择了七个典型楼盘,其中有两个楼盘平均销售价为5700元左右,最高没有超过八千。当时这句话出来之后,引起了在场所有媒体的质疑。

  在随后的调查显示,目前这两个楼盘的房子要么早已经卖完,要么已经到了一万一的高价。因此,大家纷纷质疑,这种严重滞后的数据是什么时候调查的。而郭副厅长表示,这组数据是在发布会召开前一周调查的。在新闻发出后,社会各界对这组数据和甘肃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的调查方法产生了疑问。而郭明卿副厅长向有关媒体回应时指出:他在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使用的数据是从开盘以来到目前的平均销售均价,而并非有意回避兰州房价过高的事实。他的理由是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情况的时候,对平均房价也没有做详细解释,所以网友看了以后产生不同的理解。

  主持人:刚才你提到了一个词叫做“平均售价”,那么开盘以来到现在的平均售价是否能够作为兰州房价的衡量标准呢?

  记者:据新华社报道,郭明卿所列举的2个楼盘分别是2009年初和2005年开盘的,自开盘至2010年10月的累计销售均价远远低于目前的市场售价。至于开盘以来到现在的平均售价是否能够作为兰州房价的衡量标准,我和记者刘黎黎采访了房地产评论员杨少峰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杨少锋表示,衡量一个区域内房地产市场的平均房价,通常是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内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基础的。以一个楼盘项目开盘到现在的销售价格作为基础,进行平均计算,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累计销售价格只体现的是一个平均值,它不能体现现在的房价,你比如说,一个楼盘是在08年初开盘的,当时售价是三千元,而随着房价上涨,到今年十一月已经达到了八千多,那么一平均,他整个楼盘的价格只有五千过一点。这样一平均,在一定程度上,这个数据仍然是真实的,确实是开盘至今的平均价,但是对公众来说,这样的数据不具备任何价值。

  而顾云昌副会长则表示,作为监管部门,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的房价数据,让老百姓知道什么价格,什么样的价格我能买得到,开发商以什么价格卖,同时,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这样的平均数据对政策制定来讲也不具备指导性,反而会混淆视听。

  主持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月份兰州房价同比上涨11.0%,创年内新高;二手房涨幅居全国第一。甘肃的相关部门有没有对此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呢?

  记者:其实,在上次的新闻发布会上,郭明卿副厅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谈到了这个问题,他表示,兰州的房价节节攀升,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兰州地形狭长,可开发土地有限,今年可开发土地比去年下降近50%,而且去年以来商品房用地价格上涨四成,直接导致房价上涨。二是由于劳动力报酬的上涨。三是保障性住房还没有按计划建成,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居民对住房的需求远远大于供给:“还有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加上八零后、九零后陆续结婚这些刚性需求,每年需要八百万平方米,那么我们目前的供给量不到七百万平方米,所以房价比较高。”但是,他表示,甘肃省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同时,还在今年开工建设了大量的保障性住房,预计在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之后,兰州的房价会逐渐趋稳。
(责任编辑: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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