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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同居半年后悔婚 1.5米自卑男欲杀女友全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15日18:53
  中新网徐州12月15日电 (李东艳 郑飞 李涛)江苏邳州小伙孙伟身高不足1.5米,一直是处世自闭,好不容易通过网聊搞上对象,女方又在同居半年多后悄然离去,感觉“吃亏”的孙伟拿着砍刀冲进女方家将其家人砍伤。

  家住邳州的孙伟今年22岁,由于身高不足1.5米,导致心理上非常自卑,为人处世也比较自闭,一直没有找到女朋友。偶然的机遇,孙伟在网上结识了丰县姑娘张晓,两人很谈得来,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且张晓也不嫌弃孙伟的身高,于是两人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

  之后,张晓从丰县跑到邳州与孙伟一起打工生活,半年后张晓的母亲黄侠来到邳州孙伟家,希望孙伟的父母赶快操办房子给女儿和孙伟结婚,并收了一万元彩礼。孙伟的父母想到自己的儿子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心里也很高兴,就赶紧张罗着操办婚事。就在这时,张晓突然提出了分手,并离开邳州杳无音信。无奈之下,孙伟将张晓起诉到法院,要求张晓返还彩礼一万元,并赔偿损失1000元。

  由于孙伟与张晓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半年多,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晓赔偿了孙伟1000元。但孙伟仍不死心,多次向张晓提出和好的要求,但都遭到了张晓的拒绝。感情受到了伤害,因爱生恨,恼怒之下产生了杀死女友全家的报复想法。今年10月20日晚上,孙伟拿着砍刀来到张晓家,翻墙入院、跺门入室,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将张晓母亲黄侠头部、胳膊、腿部等多处砍伤。孙伟又用刀砍张晓的弟弟,由于张晓弟弟的反抗和黄侠的阻挡,未能砍到。闻讯赶来的邻居敲击大门,孙伟才跳墙逃走。

  日前,江苏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孙伟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虽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其行为亦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其定罪量刑,孙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同时赔偿了女友家人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775.42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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