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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某国企一纸通知“作废”职工百万股权(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12月15日21:41
作废通知原件 中广网发 记者陈振玺摄

  中广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百万股权还是百张废纸?今天上午,原沈大电缆公司124名职工状告大城县政府和沈大电缆有限公司一案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一起因国企改制引起股权纠纷的典型诉讼案件,此前曾在大城县人民法院初审,已经持续了两年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一次审理是二审。这次庭审是否顺利?结果如何?马上连线正在现场采访的中国之声记者陈振玺。

  审理过程相对顺利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主播:现在我们知道这次庭审已经结束了,庭审是否顺利?有没有出一个结果呢?

  记者:总体来说,今天二审的整个审理过程还是比较顺畅的。考虑到参加诉讼的上诉人有一百多位,为了方便诉讼人参加诉讼,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二审就放在了大城县人民法院进行。原本定在早上9点开庭,但由于参诉人员过多,通过安检都花费了1个多小时。所以正式开庭大约在10点钟左右,那开庭之后,上诉方也就是代表这124名职工的委托代理人,再次陈述了这次上诉的主要诉求,撤销一审裁定,支持原审诉求,依法确认职工的股东地位。庭审中,双方就公司股本赔光应经过司法会计鉴定还是审计进行了辩论。上诉方代理人认为股本赔光与否应由公司账册说了算,而不能公司说没了就没了,因而申请对该公司自成立以来至今的账册进行司法鉴定。但是,被上诉方认为,一审中的审计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审计也是鉴定的一种。

  此外,双方还就99年的改制是否成功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被上诉方主张1999年改制已经成功,而上诉方认为并没有完成。

  庭审最后,上诉方表示同意调解,只要确认职工的股东地位就可以调解,而县政府和沈大公司则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调解。法庭表示,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上诉方就庭审过程满意 若败诉继续申诉

  主播:庭审结束后,当事双方都是什么样的反应?

  记者:那么在庭审结束之后,我也先后找到了辩诉双方的代理律师。被上诉方之一也就是沈大线缆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则不愿意发表评论,他表示,他们将尊重法院判决。而上诉方就是124名职工的委托代理人则在庭审后向记者表示,他对整个庭审的过程还是比较满意的,他认为,在整个辩诉过程当中,法官已经同意了上诉方关于保全公司财产的请求,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个有利的信息。同时,他还表示,如果万一败诉的话,他们也不会放弃,还会继续申诉。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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