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5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6日起发行2010年第四十一期记账式附息国债,本期国债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07.8亿元。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77%,2010年12月1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20日发行结束,12月22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16日、12月16日(节假日顺延),2020年12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称,本期国债在2010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