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原副校长受审否认受贿 自称“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4日,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涉嫌受贿一案在湖北荆州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当庭出示相关证据,请求对陈昭方以受贿罪处刑。陈昭方在辩护中全部否认指控,声称自己“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
利用职务之便谋利205万余元
起诉书称,陈昭方于1999年至2009年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分管后勤、基建、财务等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15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价值34.6725万元人民币的别克商务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5725万元。
公诉人当庭摘要出示了相关证据,请求法庭对陈昭方以受贿罪处刑。但陈昭方在辩护中,全部否认了这些指控。他声称自己“常在河边走,就是没湿鞋”。
称被“刑讯逼供”否认受贿
对于检方指控的行贿部分,陈昭方说,其中102万元“纯属子虚乌有,不是事实”,他此前的供述源于讯问人员的“刑讯逼供”。他只承认收受了13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金,但解释为正常人情往来。
公诉方回应称,在庭审前期关于有无“刑讯逼供”环节的质证,已经很有说服力地表明以“刑讯逼供”非法取得证据的情况并不存在。控辩双方一直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攻防战。
14日下午,庭审结束,审判长表示因案情重大复杂,将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