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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报刊被不同程度地非法转载应完善立法加强版权保护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16日08:27
  本报北京12月15日讯记者郄建荣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新兴媒体,业内称之为“第五媒体”。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在今天召开的第五媒体发展论坛上表示,我国移动媒体快速发展,信息管理难度也在加大,一些欺诈、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滋生,损害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及未成年人的思想健康。她呼吁,应该研究如何完善立法,加强政府监管和推动行业自律。

  李东东说,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了4.2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手机网民规模为2.77亿,半年新增手机网民4334万。手机作为第五媒体的传播载体,其迅猛发展态势已不可逆转,随着第五媒体受众的飞速增长,手机报、数字报、网络报刊、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形态迅速融入广大群众的生活,成为影响平民百姓工作、生活的重要媒体形态。

  李东东提出,应该加强新闻媒体版权保护,维护传统报刊和版权。“目前传统报刊的报道都不同程度地被众多新媒体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非法转载,非法转载的具体形式有多样,包括未经授权非法转载使用,不写清作者姓名、新闻来源,不支付稿酬,或通过伪造新闻来源,从已非法转载的媒体处再次转载等间接过程,进行非法转载。”她认为,传统报刊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面临取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困难。

  李东东透露,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强化版权保护意识,加大对数字版权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加快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为版权保护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积极建立以司法、行政、技术和标准相结合的版权保护体系,进一步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繁荣发展。

  今天发布的《第五媒体行业发展报告》称,第五媒体的政策监管还有待完善。报告说,由于第五媒体还是比较新的媒体形式,很多具体业务存在众多不规范之处,政策上存在空白。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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