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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足球记者高健被害案一审宣判 两凶手犯抢劫罪被判死刑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16日08:28
  新华社沈阳12月15日电记者范春生原足球记者高健遇害案日前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侯玉柱、苏正国借租房之机抢劫杀害高健,均构成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健1972年出生在吉林省吉林市,成名于辽宁的《球报》,在国内足球界曾有“数据专家”的美誉。后来,跳槽去了广东的《足球》,在与《足球》的合约期满后,他做起了自由撰稿人。

  2009年12月18日午后,两名在沈阳打工的青年侯玉柱、苏正国经过预谋,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以准备租房为由,将此前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的高健骗至准备出租的新房内。两人抢走了高健身上1000余元现金、手表、手机和银行卡,并逼问出银行卡密码,随后将高健杀害。后来两人取走了高健银行卡里的1.6万余元。

  案发后,沈阳市公安局立即派员全力侦查。12月30日,侯玉柱、苏正国落网。今年10月26日,高健被害一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法院认为,侯玉柱、苏正国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被害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而且一审开庭时两人互相推卸责任,无悔过表现,均系主犯。为此,依法认定侯玉柱和苏正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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