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 闫晓虹) 为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可靠供应,维护电力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供电市场行为,电监会今日发布《2010年供电监管报告》,此次发布是2009年11月电监会颁布《供电监管办法》以来,首次发布供电监管方面的情况。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五方面的整改要求。
此次发布的《报告》是根据电监会今年以来日常供电监管工作和较早前开展的供电检查情况形成的。2010年6月至7月,电监会在供电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对部分供电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披露了供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据统计,本次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60例,涉及供电企业128家。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78例,涉及供电企业50家,占受检企业总数的24.3%。这些问题主要存在于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供电市场行为、供电成本等方面。主要表现在配网薄弱,供电能力不足,供电质量存在一定差距;停、限电信息未按规定公告;故障抢修不及时;业扩报装办理不规范等方面。特别是部分供电企业在执行国家电价、收费、供电成本、行政许可政策及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了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五方面的整改要求。一是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全面增强供电能力。二是加强供电质量管理,逐步提高供电质量。三是强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四是强化依法经营意识,切实规范供电市场行为,依法公开供电信息,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依法规范业务收费。五是规范供电成本核算,合规列支成本。
同时,《报告》提出了四方面的监管建议。一是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改造。二是完善立法,着力解决供电企业现存诸多问题。三是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总目标。四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电网企业“三产”、多经剥离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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