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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色心难改诱骗女学生 十余年涉多起性侵案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2月17日13:19
  人民网12月1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性侵犯丁大伦,十多年来涉及多起性侵案,进出监狱频繁,去年八月他第二度假释出狱,被检方戴上电子脚镣监控,竟利用白天非监控时间,在西门町诱骗女学生至空屋猥亵并性侵得逞,“高院”十六日依猥亵、妨害性自主判他应执行七年徒刑。

  丁大伦十七岁即犯下性侵罪被判刑五年,十九岁涉妨害自由,被判刑一年;假释出狱后,又犯两起性侵案,被判刑十年,去年八月廿一日假释出狱。

  丁大伦假释后,观护人多次访视,“法务部”在去年九月九日召开的社区监控督导会议中,决议命令丁大伦自去年十一月十三日起配戴电子脚镣,接受监控。

  丁某被戴电子脚镣监控后,向观护人表示,他想重考大学回到社会,为了到补习班上课,建议监控时间设在晚间的回家时段。观护人考量后,将监控时间设在每天晚间十时到翌日凌晨五时,时间长达二个月,监控地点设定在丁某台北市的住家。

  但事实上,丁大伦假释的第十七天,尚未戴电子脚镣前,即在去年九月七日晚间,于台北市西门町峨嵋街,佯称是大学生,正在拍摄毕业影带,骗一名女学生到昆明街某大楼楼顶,予以抚摸胸部及臀部猥亵,还威胁说:“乖一点,不然就揍你”,丁原本想性侵该女生,但因正值女生生理期而作罢。

  去年十一月廿七日,丁大伦被戴上电子脚镣后,竟利用下午未监控空档,再度在峨嵋街搭讪另一名女学生,佯称是某大学广告系学生,要拍摄路人行走画面,邀请女学生协助拍摄。

  该女生被丁带到昆明街某大楼顶楼空屋内,丁威胁女生若不配合,就通知他的同学上楼轮奸她,女生告知她是处女,仍受迫为丁某进行口交,被性侵得逞。

  丁某被逮后否认性侵,辩称案发时不在西门町,检方调阅案发地点路口监视器画面及丁的手机通联资料,证明丁确在案发地点搭讪女生,令他俯首认罪。

  国民党抗日十大名将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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