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出的“工资讨不到,政府先垫钱”,可谓实打实的救急之举,值得激赏。但这一善政欲落到实处,尚有几处细节需要廓清和确定。
17日,河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以及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应急周转金和其他渠道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辛辛苦苦干一年,年底难讨血汗钱”,每个遭遇欠薪的农民工,都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心酸叙事,以至于有人悲泣,“讨薪难,讨薪难,难于上青天”。时至岁末,正是农民工踏上返乡路之际,也正是无良企业欠薪的高发期。在此关口,河南推出的“工资讨不到,政府先垫钱”,可谓实打实的救急之举,值得激赏。可以预期的是,这一温情善政一旦践行,必然深孚民意,有力纾解农民工的讨薪困境。
但是,好铁不怕磨,好事不怕问,这一善政欲落到实处,尚有几处细节需要廓清和确定。
其一,政府先行垫付多少?农民工辛苦一年应得收入少则万余,多则数万,农民工群体加起来的收入不是小数目。政府如何垫付?如果垫付比例大,农民工自然欢愉,如果只是象征性垫付,势必不能令人满意。不得不提醒的是,就算眼前的困难解决了,剩余的工钱还得尽快追讨,不能说只在年底严管一阵,过完年就把这茬儿给忘了。
其二,有关部门是谁,他们有垫付的动力吗?报道中没有具体提及先行垫付的是哪个部门,只说是“有关部门”,揆诸现实体验,恐怕最难找的部门就是有关部门,最难负责的部门也是有关部门了。如果不能确定这些“有关部门”是谁,不能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的话,所谓的“政府先垫钱”就有可能沦为虚妄之谈。还要追问一句,即便落实到了部门,这些部门是不是有动力替农民工垫付工钱?资金来源如何保证?如果没有严密的配套制度和问责机制,这些“有关部门”会不会推诿,会不会以没钱来搪塞?或者,一旦需要垫付的工钱过多,这些部门会不会索性拒绝垫付?
其三,政府垫付后,该如何处置欠薪企业?政府垫付工钱,最乐的除了农民工,恐怕还有那些欠薪企业。因为有政府买单,他们至少可以暂时免于自掏腰包。基于此,政府不能一垫了之,政府垫付的钱来自公共财政,让纳税人为无良企业买单显然不公平。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垫付,另一方面要依法追讨欠薪,严惩欠薪企业。只有严惩,企业才能不再欠薪,否则的话,政府越垫付,企业就会越欠薪,欠薪企业就会越多,从而形成令人不愿意看到的负面激励。
“工资讨不到,政府先垫钱”,是件好事,但要好事做到底,就需要拿出更多诚意,配以严谨的制度设计,执行到位,才能让农民工真正得到好处。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