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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再就业女工独生子女费无处领 质疑监管制度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12月19日15:57

  “独生子女奖励费每年60元,钱虽然不多,但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补贴,可从2004年之后我就再没领到过这笔钱,我原来的工作单位里,有40多人和我的情况类似。独生子女费都无处领取。”李女士说。

  再就业之后钱就“没”了

  李女士家住海淀区羊坊店街道,2004年之前,李女士一直处于失业状态。她的户口和档案都在羊坊店街道,依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李女士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由羊坊店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2004年,李女士获得了再就业的机会,进入了一家劳务公司。随后,劳务公司将她派遣到自来水公司工作。这样一来,李女士的档案便从街道调了出来,由劳务公司委托人才部门进行集体存档。档案变成集体存档后,负责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单位也从街道变成了劳务公司。从此开始,李女士便不知自己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哪儿去了。

  奖励费应该谁来发

  独生子女奖励费在每年的12月上旬发放,前几天,李女士准备领取这笔费用。她先到街道办事处咨询,街道办事处给出的答复是,李女士的档案不在街道,领取费用需要拿出包括个人存档证明等相关凭证,这个凭证由寄存档案的地方开具。李女士便来到了寄存档案的人才部门,可人才部门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的档案属于集体存档,无法开具个人存档证明。带着这样的答复,李女士回到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又说,如果有工作单位的人应该去找工作单位。

  于是,李女士便找到了自己的工作单位——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的人告诉她,他们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自来水公司没有他们这笔费用。可到了劳务公司,劳务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却告诉李女士,独生子女奖励费也不在劳务公司。

  这笔费用谁来监管

  依据北京市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得知了相关规定,李女士便找到了劳务公司,这时,劳务公司表示,独生子女奖励费已经打到他们工资卡上了。

  “发工资时,都是一次性将钱打到工资卡上。劳务公司就说打卡里了,可我自工作到现在一直没见过工资条,我也不知道工资里是否包含这个独生子女奖励费。他们说发了,可这个东西应该是我们出示相关证明领取的,连个证明都不要,就随便发了?有没有人来监管,如果这笔费用没发下来,他们真的会把这些奖励费上缴么?”四处碰壁的李女士颇感郁闷,这独生子女奖励费到底在哪儿呢?

  “前几年家里经济条件还算凑合,有时候忙得经常忘了领独生子女奖励费,今年想起来领了,却没地方领了。但这个费用是国家发放的,虽然每年都是过时不候,但我们领不领是一回事,负责发放的单位发不发是另外一回事。”李女士说。

  本报记者 轩燕龙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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