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扬州特大传销案头目“胆儿肥”下线落网不收手反而扩大规模开8家公司作掩护吸金超亿元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21日09:44

本报记者丁国锋本报通讯员刘俊

  大学毕业的李荣,编织了一张“美丽的”传销大网:先后开设8家公司,以营销“深谷之泉·康美丹”、“泡泡饮”等产品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甚至还办了一份内部刊物笼络传销者。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的特大传销案作出判决,首犯李荣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则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至1年4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刑罚。

  判决后,所有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手下月薪数万

  1962年生于辽宁省抚顺市的李荣具有大学文化,为了掩护非法传销活动,2002年9月至2009年8月间,李荣相继在北京、郑州、江西余干等地成立、控股、参股北京梦佳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摩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并以其中的郑州博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余干梦佳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深谷之泉·康美丹”、“泡泡饮”等产品基地,实际通过北京摩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福茂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管理,从事传销犯罪。

  其间,李荣等人以营销“深谷之泉·康美丹”、“泡泡饮”等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并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一次性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取得经销商和加盟商的资格,形成上下线金字塔型网络关系,上线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及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信息费、提成、管理费等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该传销组织的手段隐蔽,采用了积分制进行管理,而且要想成为经销商,必须一次性购买6000元“深谷之泉·康美丹”等产品;发展一名下线,介绍其购买6000元一单产品,可以拿560元信息费,得4000积分;一次性购买6万元十单产品即成为加盟商。该组织还规定,每个经销商或加盟商可以发展两条下线,积分每周结算一次,信息费、提成、管理费等经北京摩捷、北京福茂等公司信息中心统计后,由结算中心负责分配至下线人员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作为第二被告人的北京摩捷等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秦晓雄,则帮助李荣组建公司、负责传销资金的调度、转移等工作,工资达每月2.5万元,仅获得的“奖金”就达250万元。

  拥有硕士研究生文凭、曾任北京摩捷等公司总裁的本案第四被告人丁维,负责招募部分高层管理人员和日常管理、协调等工作,月工资达3万元,此外获得奖金250万元,传销公司还为其购买宝马轿车一辆。

  据了解,案发前的2008年5月、2009年6月,李荣传销组织的下线刘荣、林宝连等人已被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平湖市人民法院分别以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刑罚。而作为头目的李荣不仅没有收敛,还将组织发展得越来越大。

  


  3年吸金超亿元

  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庞大的传销网络运行,李荣还通过注册的多家公司招聘大批工作人员,开发软件、提供产品和培训等,看似十分像正规公司,吸引了大量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

  其间,传销集团还出版非法内部《志愿者》等刊物,并利用“会议营销”的方式在全国分片区发展大量的经销商、加盟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而在财物管理中,则对传销人员设立了功能不同的“来款卡”、“中转卡”、“隔离卡”3种卡,其中各地传销人员将传销资金直接汇入“来款卡”,积累到一定数额后打入“中转卡”,李荣直接支配的“隔离卡”则是在“中转卡”支出传销经费后直接提现后再转存的,用于传销公司支出及李荣个人支出。

  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查获的9张涉案“中转卡”中,仅2006年5月至2009年8月,总计资金流进超过1.6亿元。5张“隔离卡”则在2007年9月起的两年内总计资金流进超过1.3亿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该组织违法所得2279.5万元,其中向李荣就追缴了1044万元。

  本报扬州12月20日电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