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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黑车交钱上路 被质疑城管执法大队强搭收费

来源:中国商报
2010年12月21日12:21

  “黑车”何以全城畅通无阻

  益阳市大通湖区是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大中型农场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004号)文件精神和益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农场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原大通湖、北洲子、金盆、千山红、大通湖渔场五个国营农(渔)场的基础上,于2000年8月组建的县级行政管理区。大通湖区位于湘中偏北,东邻漉湖,南与沅江市相连,西北与南县、华容县比邻。

  近日,大通湖城区的营运车主向中国商报投诉称:“撤场建区以来,我们区这些跑出租的漫漫游、面的车主是想办营运证都办不了,政府不给办。每个人还要交些莫名其妙的费用,漫漫游是450元/台/年,面的车主每年都要主动到运管所交罚款才准上路营运。”11月25日,中国商报记者前往实地调查。

  车主质疑:城管执法大队强搭收费

  在大通湖区街道两旁,停放着许多三轮漫漫游和挂着“出租”的面的车,城区的居民告诉记者:从建区到现在,城区的百姓出门大多都得靠街上这些跑出租的漫漫游和面的车,但是这些车基本上全都是黑车。随后记者采访了漫漫游车主张某,张某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像我们这种车原本是不允许上路跑营运的,但我们政府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规化城区的交通问题。城里的百姓有需求,才给了我们漫漫游的市场。我在城区跑了这么多年,每年都要向城管执法大队交卫生停靠费,交了钱的车城管就给你贴上‘缴’字标符,一年之内就不会抓你。不然的话,让他们抓到又是锁车又是罚款。有下岗、残疾证的车主还能优惠200多元,我就只交了200元。”记者从张某交钱的发票上看到:收款单位是大通湖区城管执法大队;收费项目是卫生停靠费等字样。车主陈某还告诉记者:“收费标准原本是450元/台/年,如果你主动去交的话能给你优惠50元。”

  城管执法大队收取的卫生停靠费是否获得物价部门的审批?收费标准是多少?记者以车主的身份咨询了大通湖区计财局物价股,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收费的杨姓工作人员。他说:“我们的收费都有物价部门的审批,都是按相关政策收取的,漫漫游的收费标准是480元/年。”随后杨给记者提供了收费许可证的复印件,他告诉记者:营运漫漫游的收费包括营运漫漫游5元/月、排污费15元/月和城市道路占用费0.07元/天/平方米。可记者发现排污费的收费对象并没有漫漫游,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对象只是建设项目,杨并没有做出合理的解释,他只是说:“这些都是领导让我们收的,前面画了钩的三项就是漫漫游的收费项目。”

  大通湖区城管执法大队队长欧忠良告诉记者:“我们大通湖区与其他的县区有所不同,是国有农(渔)场组建县级行政区,具有其他地方不具备的特殊性。现在城管执法大队管辖范围内一大摊子事情,卫生停靠费是报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漫漫游是480元/年、面的和电瓶车是600元/年,其中包括营运漫漫游5元/月、排污费15元/月和其他占道(临时停靠占道)0.3元/天/平方米。持有下岗证可享受三年的优惠期限,残疾证不能享受任何优惠,但我们考虑到实际情况一直都给了他们优惠,这些车每天在城里跑来跑去产生的垃圾都还得我们去清理,平均一天1元钱的收费应该不算高吧。”

  记者从湖南省物价部门了解到:许可的收费项目都有其特定的收费范围,如果不在其许可的收费范围之内收取的任何费用都是违规收费。

  “黑车”交钱上路 运管所“放水养鱼”

  从事面的出租的车主刘某告诉记者:“我们这些跑出租的面的车主年年都得向运管所交800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这么多年我们想办营运证,运管却不给办,每年又来罚我们款,说什么非法营运。如果是能办证不去办抓到被罚我们认了,但是我们多次要求办证却不给办,抓到又要罚款2000元。本来跑出租赚点钱就不容易,一下子罚那么多,得要跑好多天才能跑回本钱。有的人才刚买回来的车,运管就通知他要交罚款。”张某说:“运管所放水养鱼,只管要钱却不管我们的死活。你如果是主动到运管所去交罚款,800元就能让你跑一年,而且交钱的时候还有好几份东西让我们签字按手印,其中就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保证书。如果不是主动去交,在路上被他们抓到那就得罚2000元,讲点情面也要1500元,我去年就让他们罚了1500元。当然罚款也是管一年,第二次被抓只要能拿出上次的罚款单就能免罚。今年上半年,运管所的肖所长还特地组织了我们这些车主开了一个会,说是今年的物价上涨,罚款金额也要跟着涨。后来还是我们去闹过一次才只交了800元。今年交的罚款基本上都是从国家发放的燃油补贴中直接扣下来的,像我们这种车按7座算,每座补150元,一台车补1050元,等我们去领这个钱时他们就直接扣掉罚款只给250元补贴,同样也给我们开罚款单、签处罚决定书和保证书。”记者从车主们的罚款单上发现:所有的罚款单开具的罚款都是“根据《道条》第64条处以罚款”,当记者提出向车主们要这些罚款单时,他们说:“这个罚款单原件不能给你们,还得留着以防下次被抓。”

  随后记者采访了大通湖区交通局运管所肖所长,肖所长说:“我们全城参加营运的面的全都是非法营运,也就是通常说的黑车。就城区的交通问题,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想办法规范。我们已经申请下了50块出租车的车牌,由于城市发展的形势,不可能一下子就将这些黑车取缔,只能是等这些车自然慢慢淘汰,再组建出租公司规范区里的交通。单个车辆由于抗风险能力低,不能从事道路运输,所以这么多年一直也没跟他们办证。但是我们对黑车的态度非常坚定,实行严格监管、严格查处,严格按照《道条》规定处罚,处罚后责令其停止非法营运行为。绝不会有先交罚款再上路的可能性,我们都是上路执法进行相关的处罚,每一次的处罚、开具的罚单我们都有处罚决定书和视频资料可查阅。关于燃油补贴的事情,按照相关的规定他们是不能享受的,但所里的出发点是想给他们这些人尽量去争取些补贴,也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考虑。”可当记者要求其提供相关视频资料时,肖所长却说:“现在管视频资料的人去广东休年假去了,那可能看不到,再说我们没钱买新相机,用的都还是老式的,资料可能也不是很全。”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仍没有看到肖所长说的视频资料。大通湖区运管所是否真如车主所说的“放水养鱼”?城管执法大队收费是否合法?本报将继续关注。

  作者:刘 洋 乐红波 本报记者 罗卫国

(责任编辑:于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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