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涉及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以及市商务局局长等职务。
具体任免名单如下: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0年12月20日 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王水君同志为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傅陆平同志为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傅茂昌同志为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顺建同志为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永良同志为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章光华同志为绍兴市商务局局长;
谢振江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任。
二、任命: 陈康年同志为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凯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俞樟铃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蒋力群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钱耀炯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傅海鑫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安洁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魏晓法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键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单卫东同志为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范小云、梁军、王常山同志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梁建华同志的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水君同志的绍兴市人事局局长职务;
傅陆平同志的绍兴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
傅茂昌同志的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顺建同志的绍兴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马永良同志的绍兴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章光华同志的绍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俞樟铃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职务;
钱耀炯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魏晓法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中兴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军乐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杨雪伟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陈炯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葛张根同志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封阿牛、何开元、周培林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 韩月)
作者:韩月
(责任编辑:侯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