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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便衣民警偶遇绑匪 跟踪十公里救出人质(图)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12月22日10:01
绑匪用于作案的尖刀及手铐。本报记者 彭宁莉摄
绑匪用于作案的尖刀及手铐。本报记者 彭宁莉摄

  本报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丁虹

  12月20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公园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在马路上展开便衣侦查时,意外地发现了一辆前后车牌均被泥巴糊住的轿车,这辆奇怪的车子当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经过10余公里的尾随跟踪,两民警最终发现,原来坐在车上的是3名绑匪及一名人质。目前,3名陈姓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绑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巡逻时发现可疑车辆

  12月20日清晨6时许,南宁市公园派出所的张警官和梁警官开着摩托车在市区内展开便衣侦查。上午7时40分,当两人来到北湖路南宁手扶拖拉机厂门口时,一辆墨绿色的轿车从他们身边疾驰而过。民警发现,这辆轿车的前后车牌均被人用泥土糊住,根据经验,他们觉得这辆车有问题。于是,两人一路暗中尾随,直至10多公里外的北湖园艺场。这时,这辆轿车突然改变方向,拐进了一条泥巴小路,最后在山边一个偏僻处停下。

  两名民警在距离绿色轿车约30米远处停下,暗中观察后发现,从车上下来了4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很明显是被其他3人所控制,他双手一直背在身后无法动弹,并被对方带到了高架桥附近的桥孔通道内。

  考虑到对方人多,两名民警决定一边向派出所请求增援一边看守现场。约40分钟后,4名增援民警赶到。6名民警兵分两路,从通道的两头进行包抄,他们一边朝通道内喊话表明身份,一边拔枪示警冲入通道。3名可疑男子中,有两人当场蹲下,束手就擒;另一男子则拔腿就朝洞口外狂奔,企图逃跑,结果刚跑出20多米远便被民警牢牢制服。那名被手铐反铐着双手的受害男子,随即被民警成功解救。

  受害男子终于松了一口气,待心情平静后,他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上班途中遭绑架

  原来,受害男子姓王,28岁,是南宁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一名司机。12月19日晚11时许,他在家接到一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该男子在电话中邀请他外出喝酒,却东拉西扯不表明身份,王某因此并未理会。

  20日上午7时50分,王某骑着摩托车来到公司门口,他正准备打卡上班时,两名男子突然扑上来,将他连人带车推倒在地。随后,两人分别拉住王某的左右手,企图将他拉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王某情知来者不善,便奋力抵抗,由于他身材较魁梧,经过一番拉扯,两男子始终未能将他拉上车。此时,车上走下来另一男子,他上前便将一把尖刀抵在王某的脖子上,并用南宁白话低声威胁道:“你不要动,不要出声,否则我捅你!”

  王某被迫跟着3人上了小轿车。“一上车,他们就用手铐把我双手反铐,并用衣服蒙住我的头。之后,他们一个人开车,另外两人就坐在我两边将我紧紧地夹住。十几分钟后,我就被他们带到了那个桥孔通道里。”12月20日晚,在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回忆起当时的一幕,王某仍心有余悸。

  绑匪声称替人讨债

  王某说,遭遇绑架后不久,蒙在他头上的衣服被扯开了,他这才看清楚对方的相貌,但令他不解的是,这3名男子他从未见过。还没等王某开口问,其中持刀的男子说话了:“你今天必须拿出1.5万元钱,否则你就出不去了,我把你押到武鸣那边去!”

  当王某问对方为何要绑架自己时,该男子表示,他是受一名外号为“黑仔”的人所托,来帮忙讨债的,“黑仔说,你在2003年的时候欠了他6000元赌球债至今未还,现在连本带利要一并收回。”说罢,该男子还掏出手机拨电话给“黑仔”,并拿给王某听。但话没讲几句电话就挂了,王某始终没弄清楚电话里的人是谁。

  王某告诉记者,他仔细回想过,确信自己不仅从不认识所谓的“黑仔”,也不存在赌球欠债一事。他认为,这只是对方的一个托辞,肯定是另有隐情。

  随后,绑匪将王某身上的3300元现金及一部手机搜走,并威胁他“赶紧再找人送1.2万元钱过来,否则有你好看”。为寻机报警,王某分别找姐姐及两名同事凑钱。最后,持刀男子与王某的姐姐商量好:只要钱一准备好,双方就在狮山公园门口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让王某没想到的是,自己刚被绑架不久,民警就突然出现了。

  “一两天就能挣几千块”

  12月20日晚,在南宁市兴宁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记者采访了此案的主要嫌疑人,即持刀男子陈某。据了解,陈某今年25岁,是南宁郊区人,他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至今。对于自己伙同另外两名同村男子绑架王某,并将其身上财物洗劫一空的作案经过,陈某供认不讳,并称“事实就是这样,做也做了,后悔也没用”。以下是记者与陈某的部分对话内容:

  记者:受害人王某说他在19日晚上曾经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叫他出去喝酒,这个电话是你打的吗?

  陈某:是的,我事先跟“黑仔”借了车,本来是想冒充王某的朋友,以喝酒为名骗他出来,再绑他上车,可他没上当。

  记者:你说是受“黑仔”之托来讨债,那你能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陈某:他说至少要讨一万多元钱吧,讨到的钱我们平分。

  记者:受害人真的欠“黑仔”钱?你和“黑仔”很熟?

  陈某:我和“黑仔”是一个多月前在麻将馆认识的,不算熟,我们都叫他“表哥”。至于受害人到底有没有欠他钱,我不清楚,也没看到过欠条。

  记者:你认识受害人吗?

  陈某:我们是隔壁村的,我认识他,但他不认识我。

  记者:你知道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吗?

  陈某:知道。

  记者:为什么明知故犯?

  陈某:快过年了,既然一两天就能挣个几千块,干嘛不做?

  据了解,目前警方还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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