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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子因人户分离难领煤火费 奔波数日为证明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12月22日16:49

  本报讯(记者许前程)市民赵女士住在西城区珠朝街5号院,但她的户口落在阜成门附近的宫门口二条,和她母亲的户口在一起。现在要领煤火费了,赵女士需要开一个住平房无集体供暖设施的证明,可两边儿的居委会都不给她开,无奈她只能拨打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电话12345寻求帮助。

  62岁的赵女士说,退休前她在牛街印花厂工作,每年单位都会参照北京市相关规定,给住平房的职工发放煤火费。可自去年她就没领到过这笔费用,就因为她开不出证明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赵女士家,她家所住的平房在待搬迁的区域,屋内烧着一个电暖器,里面确实没有集体供暖设施。她的老伴已瘫痪在床18年了,家里的生活条件不太好。“煤火费是我应得的,不能因为我人户分离就不给我煤火费啊。因为这事我已来回跑了很多趟,精疲力竭。”赵女士说。

  为此,记者首先联系了赵女士所在的牛街印花厂。厂长马先生说,印花厂以前是集体所有制企业,2006年12月改制为私营企业。现在北京市规定住平房的居民一个供暖季可领400元煤火费,改制前他们集体企业参照相关规定只发200元的煤火费。改制后,厂子的经济效益不是特别好,仍保持每个供暖季每人发放200元煤火费,但要求职工必须拿到居委会开的证明。至于赵女士这种人户分离的,应该哪头居委会开,他们厂子不管,只要能证明她家无集体供暖设施就可以。

  昨天下午,记者与珠朝街5号院所属的陶然亭街道红土店社区取得联系。社区治保主任马先生强调,赵女士的户口不在他们社区,他们没法开证明。尽管赵女士解释自己已在此生活了几十年,和街坊都那么熟,仍无济于事。而宫门口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则称,赵女士搬走了,她现在居住的情况他们并不了解,应由居住地的社区开证明更为合适。

  为此,记者又与陶然亭街道办事处联系,民政科工作人员称,社区开证明很谨慎的原因在于,有的居民户口在别处,可能别的地方有房产,已领了供暖补贴,这样租的平房就不能再领煤火费了。他们会让红土店社区核实相关情况,再决定是否为赵女士开证明。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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