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周英峰 周婷玉)今年6月审计报告中披露的2009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目前相关部门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更换真实发票等方式整改9737万元(约占68%);已将其余4503万元假发票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来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报告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这一来函印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指出,一些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比较普遍。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
除对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的整改外,国务院办公厅来函详细介绍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2009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违规问题,已有50.26亿元得到整改(占92.15%);其余问题也都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
——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停止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方式整改10.26亿元(占93.70%),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将收入和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5.46亿元(占87.92%),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收入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和退还违规收费、收归部门或上缴中央财政、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13.88亿元(占85.36%),其余正在采取补办审批手续、催缴收费收入等方式予以整改;
——对16个部门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收回资金余额、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对19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清理有关采购项目和资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和采购活动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对23家受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征收或上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有4.14亿元清缴入库,其余部分也制定了缴款计划;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此外,针对预算执行不完全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