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无照经营互联网地图为非法 国家测绘局将依法查处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27日07:55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郄建荣今天结束的全国测绘局局长会议对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和运营商下最后通牒:2011年7月1日前,未获得互联网地图牌照将被视为非法经营互联网地图,国家测绘局将依法对这些非法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从今年开始,国家测绘局依法开展测绘资质审查,加快制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今年5月,国家测绘局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规定,凡提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申请的单位,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法定的行政许可程序、期限和条件,作出相关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测绘局表示,自《标准》修订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已经有50余家地图服务网站和网络运营商申请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另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国家测绘局有关部门每年受理、审查甲级测绘资质升级和业务范围变更申请近200件,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数量较之“十五末”相比增加近120家,乙级以下各等级测绘单位总数较之“十五末”增加近3200家。

  “国家测绘局将对截至2011年3月31日未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活动的从业单位予以公开曝光。2011年7月1日后对仍未改正的从业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国家测绘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测绘局政府网站将及时更新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名单。

  这位负责人说,互联网地图承载的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我国互联网地图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地理信息安全问题。因此,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管理,对促进互联网地图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