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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海警不满释放中国船员 韩媒批政府对华低姿态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0年12月28日07:35
  据12月28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 被韩国海警扣押一周的3名中国渔船船员25日获释回国,中韩因“撞船”事件引起的摩擦暂时告一段落。然而,27日,韩国《东亚日报》、《中央日报》等媒体同时刊文,对韩国政府“放人回国”的行为提出批评,声称“急忙将他们(指中国船员)送回中国,我海警内部产生不满情绪”。

  《东亚日报》援引韩国海洋警察厅一名警官的话说:“既然有中国船员对韩国海警施暴的录像等证据,就应通过正当司法途径处罚这些非法人员。”另一名警官也表示不满说:“这是政府妥协的结果,以船长身亡没有公诉权为由释放船员,中国渔船在西海(即黄海)的非法捕鱼与暴力行为会越来越严重”,“日后让我们怎样管束这些中国渔船?”

  报道还称,一些人认为,韩国检察院在没有决定是否起诉中国船员的情况下,出于外交考虑急忙将中国船员送还中国一事确实“令人可惜”。

  韩国《中央日报》27日也对此事进行点评,认为“放人”做法不妥。报道援引全北大学政治外交学教授赵淳九的话说:“中方对本国渔船的过错并没有表示歉意,也没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协定,这未免显示出韩国政府过低的姿态,也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有韩国渔民建议,对非法作业的中国渔船,第三次抓到就吊销其执照。

  韩国《文化日报》27日发表社论,批评李明博政府实行对华“屈辱外交”。文章称,韩国政府如此迅速将3名“违法事实清楚”的船员送回中国,是没有很好守卫韩国的司法主权。韩国政府应该抛弃这种对华“低姿态”外交。

  尽管韩国海警和媒体颇有不满,但韩国官方已就释放3名中国船员做出合理解释。据《中央日报》报道,韩国群山海警表示:“通过调查中国船员事故现场的录像和航行日志等,确定了中国渔船有妨碍海警警备艇正当执法程序的嫌疑(妨碍执行特殊公务)。但考虑到辽营渔号的船长李永涛(29岁)身亡,其他船员当时也没有积极参与罪行,并协助进行了搜查,所以决定对他们免予起诉。”

  对于韩方口中的所谓中方渔船“冲撞”,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此前强调,事情发生在中韩渔业暂定措施水域,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两国渔船均可进入该水域作业,两国执法部门分别管理各自渔船,相互通报对方国家渔船违法行为,但无权登临对方国家渔船执法。(本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王刚) (来源: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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