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12月27日电 (记者 王辛莉)海南官员27日在此间证实,“离境退税”政策明年初开始实施,而“离岛免税”目前条件尚不成熟。
2011年1月1日,海南将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海南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海口海关和省国税局27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南官员在发布会透露上述信息。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吕勇当天在会上表示,2009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在海南实施“离境退税”和“离岛免税”政策的明确表述,“离境退税”政策明年初开始实施,而“离岛免税”目前条件尚不成熟。条件成熟时,国家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实施时间。
海南省商务厅王克强副厅长当天亦表示,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离岛免税”政策。目前,中国免税品实施特许经营政策,由中免集团独家经营。海南已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希望适当放开经营。
海南官员当天还披露了“离境退税”政策的台前幕后。
吕勇说,2009年3月,海南省向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提出政策申请,2010年6月,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国务院报送《海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实施方案》,并获得国务院批准。至12月27日政策正式发布,历时1年9个月。
吕勇表示,海南被国家赋予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任。此前,中国只对出口企业、法人实施退税,尚未对个人购物、个人消费实施退税,因此,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是中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对现行退税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也是和国际惯例接轨。
据悉,目前,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针对境外游客的“离境退税”政策,而针对境内旅客的“离岛免税”政策只在少数地区施行,如日本冲绳、韩国济洲岛等。
今年前三季度,海南接待过夜国内外游客1915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其中国内游客1867万人次,入境游客48万人次。预计今年全年游客数量将达25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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