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 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副教授 |
近日,一系列地方政府“奢华采购”事件正在网络发酵。针对地方政府部门频频出现的采购“奢侈化”的倾向,专家认为及时完善《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是当务之急。
26日,一篇网络帖子披露了黑龙江省公安厅采购一台笔记本电脑要花41000元。这台天价笔记本电脑并不“孤单”。12月15日,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公布的招标公告指定了7台市价2300元的苹果iTouch4当U盘,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贵U盘”。近日,一篇关于“苏州交警采购21台5999元的iPhone4做警务通”的帖子也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另据报道,由于引发争议,该采购项目无人投标,目前“暂且搁置”。
而针对“天价U盘”,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李国强否认了“故意违规”的说法,承认是采购人员业务不精导致低级失误。目前,该网上招标公告中涉及的7台苹果iTouch4采购计划已经全部取消。
日前,一篇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采购两台豪华电动按摩椅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引发众多网友围观。这则“时间很短,规格很细”的豪华订单,也引起了大家的诸多猜疑。对此,水磨沟区区委回应:此事出发点是好的,但怕被大家“越描越黑,现在已经被叫停。”
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俊志告诉记者,这一系列的政府采购奢侈化案例其实也与2002年通过的《政府采购法》的漏洞有关,“比如法条中对于采购条件、采购范围设置不够明确,对于采购的门槛也设置过高,这导致能够参与政府采购的商家数量不多,这样过程就很难充分透明。”
此外,何俊志认为《预算法》目前也有瑕疵,因为现实中,人大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对于预算的监督主要是“事前监督”,着重于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把关,但是对于执行预算以及决算的关注力度不够。专家认为及时完善《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是当务之急。综合
对话
在学者刘青看来,要想遏制政府采购中出现的乱花钱冲动,必须落实公示和问责制度。
现代快报:这些引起争议的政府采购行为集中于年底,也造成了年终突击花钱的印象。
刘青:是的,这是一个必须提到的背景,因为有一些经费结余,要突击花掉。这类行为表明,乱花钱已经到了为所欲为的程度,而不客气地讲,这是为了满足个别公务员的私欲,这种私欲是用公共资源追求时尚。现在他们给出了很多理由,我觉得都是借口,也都是站不住脚的。那么多地方都出现了相关问题,就不是一个个案了,而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我觉得,我们在公共采购的制度设计上出现了问题。采购的目的是什么,应该由谁来审批,使用单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等,对这些问题缺乏把关。搞政府采购这么多年,其实也发现了问题,但我们没有真正把制度落实到位。如果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那么就会有足够的监督机制,就会有足够的决策、执行、考核机制来保证。
现代快报:现在被披露的情况多是网友监督的结果,这种情形也带有偶发性。
刘青:关于政府采购,购买的单位和审批的单位往往不是一个单位,它们之间已经失去了相应的制衡。换言之,现有的政府采购的制衡制度不足,缺乏效果。而对其衡量的标准应该是,以真正能够代表大众、代表公共利益来衡量。而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内部的监督机制几乎失灵,而外部的监督机制仅仅靠网民偶发性的监督。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有理由质问,没被报道出来的情况又有多少呢?打擦边球的情况又有多少呢?为什么这些政府机关总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去做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呢?我想,这还是因为我们缺乏政府采购的监督制度。
现代快报:我们注意到,浙江、广东等多个省份都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民意对这种改革也多有期待。
刘青:政府采购制度,是由国家层面统一扎口来推行的,而由于这一过程中,各地的差异比较大,给各地留下了自主决定的权力很大,只是笼统规定了招标公开、集中招标等。这种情况下,对具体金额、产品有限制,但是对出于何种目的采购,是不是有必要,就难以监督了。政府采购本来的目的是买一些必要的设备,更好地为公众的利益服务,然而现在的很多情况已经背离了这一要求。
现代快报:关键在于,政府集中采购本身就带有省钱的目的,而网友所批的“只买贵不买对”的情形令人难以接受。
刘青:是啊,本身就要求在控制财政经费的前提下,走市场化竞争的道路。
现代快报:以前也报道过,政府采购来的一些产品质次价高。
刘青:这就已经变了味了。政府采购,大到用的车,小到用的U盘,都出现了问题,引得网友产生反感。
现代快报:问题是,做错了,就该坦诚面对,该道歉的就要道歉,怎么能以那些雷人的理由回应人们的质疑呢?
刘青:这是一种糊弄行为。对他们而言,已经习以为常,给你一个交代,就可以了,我并不需要找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我只要能给出一个我能想得到的理由就可以了。反过来讲,政府采购制度在这些地方已经被虚置了。
现代快报:如何遏制这种乱采购的冲动呢?
刘青:办法有很多,比如说公示。权力如果在阳光下运行的话,就不一样了。另外,还要进行问责。其实,相关的内部制度里也有这些内容,但是却既不公示也不问责。
现代快报:然而,问责时也会面对一个现实:集体行为,谁会承担责任?
刘青:这方面,确实有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参与其中的人利益均沾,不是为了某一个人谋利,而是为了一个小群体谋利。这样一来,问责确实难。所以,最重要的还是公开。
快报记者 刘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