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黑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0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点评:此案因文强司法高官的身份,并且为重庆黑恶势力的最大“保护伞”而广泛关注。该案的坚决查处,彰显了国家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决心和毅力,也显示了党和政府在保护民生、体恤民意上的坚定立场。
当然,透过复杂案件的背后,带给我们更多的,仍然如同众多高官腐败堕落案件一样是心理的冲击和深刻的反思。在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单位内部约束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情况下,一个官员是如何能够逐步走向堕落的深渊而玩弄司法于股掌之间。也许严惩文强的重要意义不只在于司法机关打掉了重庆黑恶势力的最大“保护伞”,还公众一份平安,还应该在于借助“打黑除恶”的风暴,透过文强的人生轨迹查验我们的干部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从根源探寻减少腐败的长效机制。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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