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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台资银行获准在大陆筹建分行 其中5家已营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29日11:12
  中新网12月29日电 国务院台办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杨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及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相继签署,两岸金融合作在各领域得到全面推进,我们将继续深化合作,为两岸同胞提供优质优质金融服务。

  有记者提问,日前台湾多家银行的大陆分行获准开业,中国银行也获准与4家台湾银行开展全面金融合作。请介绍近来两岸金融合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相关规划。

  杨毅回答说,随着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及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相继签署,两岸金融合作不断取得进展,在各领域得到全面推进。

  他介绍,在银行业方面,大陆方面已经批准台湾6家银行在大陆筹建分行,其中5家分行已获准营业,大陆另外新批准了4家台湾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台湾也批准了3家大陆银行在台湾设立代表处。

  在证券业方面,大陆已批准2家台湾金融机构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累计已批准15家台资证券公司在大陆设立29个代表处;累计已有17家台资企业在大陆的A股市场成功上市。

  在保险业方面,大陆已累计批准设立5家台资保险公司和13家台资保险公司的16个代表处。大陆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业务也已正式实施。

  杨毅还介绍,银联卡在台刷卡、取现等业务陆续开通,持卡人在台消费更加便利;两岸多家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或全面合作关系;两岸金融界的交流更加热络,互动更为密切,我想成效大家看得都很清楚。

  此外,杨毅并指出,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两岸金融界进一步深化合作,为两岸同胞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在推动两岸加强经济合作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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