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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所内非正常死亡须8小时内逐级上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29日18:50
  昨日(28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全省司法局长会议上获悉,会议要求坚决遏制监狱、劳教场所服刑人员的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对发生非正常死亡的,必须在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罪犯、劳教和戒毒人员因病、工伤导致死亡、伤残的,要引入第三方社会中立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固定证据,分清责任。(成都商报 郑钰飞)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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