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讯(见习记者 刘瑶 通讯员 南南)卖假证的他一单“生意”也没拉到,于是,他发短信谎称有炸弹,敲诈超市老板。
2010年8月27日中午12时,郑州一超市老板陈辉收到一条短信:“老板,你超市内有遥控炸弹。请在下午两点前汇13500元到以下账户……否则炸弹随时引爆。”
陈辉很疑惑,自己有3家超市,发短信的人并没说清炸弹在哪家店。他马上报了警。
警方顺着发短信的电话号码,8月28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刘洋(化名)抓获。
刘洋是武汉人,35岁的他一直没工作。今年8月初,刘洋来到郑州,打算卖假证挣钱,可一个月连一单“生意”都没做成。
一天,他留意到一超市的招工启事里有个联系电话,“我想这肯定是老板的,就记下了。”然后,他发了上述短信。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2010年12月16日作出判决:刘洋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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