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丁国锋
江苏是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省份,历经局部试点、全面试点和深化试点三个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从无到有,由点到面,日趋规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实践三项重点工作的品牌。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社区矫正理论研讨会上,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学习江苏社区矫正经验模式提出了要求,充分肯定了江苏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统一思想与完善制度并举,一手抓规范运行机制,一手抓强化保障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经费、并在各个方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值得全国各地学习借鉴。
社区矫正人员年均增10%
据了解,截至今年11月底,江苏省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1849人,现在册44484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8‰。社区矫正试点7年间,江苏省的社区矫正工作创造了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现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均居全国首位,而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好成绩。
全面试点以来,江苏省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以年均超过10%的速度递增,监管难度日益加大,教育矫正任务日益繁重,仅靠基层司法所现有的运行模式、管理方法和人员力量、基础设施,难以高质量地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任务。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姜金兵介绍,这些情况迫切需要寻求新的途径来突破“瓶颈”、化解难题。
为此,江苏省从推进司法行政职能,整合社区矫正现有资源的角度,在65%的县(市、区)建成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并将中心建设作为了破解难题的核心工作加以积极推进。经过近一年多建设,形成了以南京市玄武区“三部三室”(管理部、教育部、服务部;矫正宣告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正室)、靖江市“一个主中心、四个分中心”、赣榆县监管执法、教育矫正、心理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业务培训的“五位一体”模式、宜兴市“方圆帮教中心”为代表的四种建设模式,在全省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目前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教育、监管、服务、疏导“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教育矫正质量的提高。今年以来,全省已累计对社区服刑人员行政奖励4495人次,有46名社区服刑人员被裁定减刑。
多项经验获得全国推广
记者了解到,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江苏省还在创新管理模式,实行精细化管教方面探索了利用GPS定位系统强化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与减刑假释对接、刑事判决前审前评估等经验,在全省、全国受到关注并得到推广。
据了解,仅建立起的审前调查和假释前环境评价制度,就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拟假释罪犯的矫正环境评价工作,在全省得到了统一。近两年来,各地矫正机构共完成审前调查14000余件,其中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5100余件,法院采信率达90%以上。这项工作还促进了与审判机关、监狱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了“关口”前移,降低了社区矫正适用风险,从源头上防止了脱漏管现象发生。
姜金兵介绍,经过多年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仅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确保了刑罚的有效实施,还实现了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通过行刑社会化的方式,达到了教育人、改造人、转化人,增加社会积极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为调整国家、社会、社区、公民和社区服刑人员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实践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