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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官员倒卖“房票”被通报 收益共503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1年01月01日14:45

  台州56名官员倒卖“房票”被通报 主动上交和组织追缴

    不正当收益共503万元

  本报讯 据浙江卫视报道,昨天下午,浙江省台州市召开通报会,公布了备受关注的“房票”事件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经查,该市共有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人员参与57套商品房转让改名获利,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9人,主动上交和组织追缴的不正当收益共503.3万元。

  2010年11月初,有媒体报道台州市椒江区某官员涉嫌倒卖“房票”牟利。当地有群众反映,一些商品房很难直接买到,而需要到中介购买,在原价基础上,再交一笔中转费。这些房子基本是期房,没有办理房产证,通过“房票”作为凭据。卖房人把房子转手卖掉后,通过各种关系让买房人与开发商按照商品房买卖手续,再重签一份合同,从而完成交易。

  据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的清查结果,2010年台州市25个楼盘、9235套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中,在房屋预订后、正式开盘签订购房合同时改名的有845套,涉及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人员。其中,38人在11月30日纪委规定的期限前,主动上交不正当收益302.25万元,18人未申报或不实申报。

  台州市纪委、市监察局表示,对违规参与商品房转让改名获利的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人员,除收缴其不正当收益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中9人进行诫勉谈话、9人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38人由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专项治理中还发现,台州市有1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推介期房,或以“直改名”、“公司价加价”等形式从事非法经纪活动、发布虚假信息。2个楼盘存在“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违规行为。这些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已在12月28日前受到行政处分。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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