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帅骅 李维茂
在江西省东乡县人民医院有一间特殊的病房。病房外,民警三班倒24小时监护,因为里面住着一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癌症犯人。
该服刑人员叫何仁贵,今年64岁。2010年9月4日上午,何仁贵与昔日不和的外甥媳妇危某发生口角。争吵中,何仁贵用锄头敲打危某的肩部,造成危某死亡。
经体检,何仁贵患有胃癌,一年前曾做了胃大部分切除手术。11月中下旬,何仁贵突然感到腹部疼痛、恶心,进食困难。此前,法院已依法判处何仁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1月23日,东乡县看守所向东乡县人民检察院书面报告何仁贵的病情,建议对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允许在民警监护下住院治疗。
两天后,何仁贵被送进东乡县人民医院执行监护住院治疗,安排在内科一个单人病房,民警则在病房外三班倒24小时监护。住院期间,为补充营养,民警还经常为他单独“开小灶”。
“民警真是大好人啊!我还有两年可活,拿不出什么来感谢你们,但我会种西瓜,我要种西瓜给你们吃。”12月19日,记者在病房见到何仁贵时,他用一只没打吊针的手拉着东乡县看守所所长乐建中的手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