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截至12月30日,民政部商财政部,全年分79批次安排中央救灾资金113.44亿元,其中冬春救灾资金48.96亿元,新灾应急补助资金44.86亿元,雪灾救灾资金6.86亿元,旱灾救灾资金2.2亿元,地震救灾资金6500万元,中央救灾物资采购及储备管理资金9.91亿元。
2010年,中国多灾并发,重灾连发,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民政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协助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区需求及时调运应急物资,商财政部安排救灾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民政部高度重视救灾捐赠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出台法规政策,确保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保证廉洁从政;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救灾捐赠工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证救灾政策落实;四是完善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