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罪犯刘爱兵,2010年12月31日上午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09年12月12日凌晨3时许,刘爱兵与刘必方发生争吵,刘爱兵抢过刘必方手中的木锄头棒,猛击刘必方头部,将亲生父亲打死。刘爱兵继而认为父子不和、家庭贫困是同村部分村民导致刘必方贱卖家产所致,故迁怒他人,遂又持鸟铳、柴刀杀死乡亲10人,并在杀人过程中放火,烧死3人、烧毁6栋房屋及大量其他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9712元。
[案件回放]
2009年12月12日凌晨4时许,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组发生一起重大杀人纵火案,共造成6栋木质房屋被烧毁,12人死亡,2人重伤,伤者已送往当地医院抢救。
案发后,(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李江当即对侦破工作作出部署,并坐镇公安厅指挥中心调度指挥,益阳市、安化县党政领导和公安部门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处置,公安厅副厅长阳红光率刑警、特警及武警官兵也赶到现场,参与侦查搜捕。据目击者反映及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为该村村民刘爱兵(男,34岁)。刘作案后逃离。据查,刘爱兵近期从广东打工返乡。
刘爱兵有精神病史,死者中有刘的父亲,其余死伤者均为刘的近亲属。(新华网湖南频道/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