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温州1月5日电记者马岳君陈东升通讯员钟轩今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温州一银行分理处主任醉驾冲卡撞死执勤协警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李达提起公诉,受害的协警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达赔偿经济损失198万多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8月10日19时50分,李达醉酒后驾车途经乐清市蒲岐镇水管所附近时,遇到交警设卡检查,李达驾车撞死协警赵海峰。
李达的辩护人提出,李达酒量较好,在酒后出于自信驾车回家,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故意,其行为不同于在闹市区醉酒驾车,应以交通肇事罪定性较妥。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