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 资助范围:比低保范围更广
本报讯(记者封葑)1月6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资助中心了解到,沈阳市首次对普通高中贫困生发放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次发放。
目前,学生领到的是2010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每人750元,将于1月11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届时,全市将有6640名普通高中贫困生从中受益。
据悉,此次资助面比低保范围更广。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市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普通高中就读的,与城市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同等政策。除了低保家庭学生外,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学生,五保户,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因突发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其他经民政部门认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享受此项政策。城市普通高中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0%;农村普高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
此次推出的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政策,加上义务教育阶段已有“两免一补”政策,职业高中有助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高校有国家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沈阳市助学政策已覆盖除学前教育外的所有教育阶段。
作者:封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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