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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将加强国企重大事项财务监管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08日09:59
  本报北京1月7日讯记者辛红国资委主任王勇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上表示,各地国资监管部门要加强国企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力度,探索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并完善和强化监事会当期监督,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实时动态监督。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的省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万亿元,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万亿元。“十一五”时期,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5.4万亿元增加到53.5万亿元,年均增长20.5%。

  王勇表示,“十二五”时期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要通过五年的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形成适应国有经济科学发展要求有效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方式;努力培育一批优强企业,打造一批优良品牌,培养一批优秀人才,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他要求,各地国资监管部门今年要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指导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并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加强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的跟踪分析。

  在产权管理上,各地国资监管部门则要强化对重点子企业、境外资产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进场交易制度,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严格防止内幕交易。

  王勇强调,要大力鼓励民间资本采用市场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支持鼓励引导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地方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外资企业之间,相互持股、联合重组。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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